资源来收集打不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4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各地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地力水平。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实施重点水源、重大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大大中型灌区支持和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适宜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灌区,优先把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化全国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8000万亩黑土保护性耕作。积极挖潜增耕地,支持有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对盐碱地进行分类改造,促进从主要治理盐碱地到适应农作物到培育更多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的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开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八)大力推进种源等关键农业核心技术研究。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强精准鉴定评估。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重大农业生物育种工程。加快实施农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行“名单公示”和“部省联动”制度,开展长期R&D项目试点。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R&D后补贴试点和主要品种推广。贯彻种子法,落实实质性衍生品种制度,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9)提高农业机械装备的R&D和应用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加强农机装备工程协同攻关,加快大功率机械、丘陵山区小型机械和设施园艺、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期稳定支持。落实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发放方式。完善农业机械绩效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作业、玉米大豆条带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农业机械,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化农业机械。推动新生产农业机械排放标准升级。开展农业机械R&D、制造、推广和应用一体化试点。

(10)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建设集中育苗工厂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化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自动投料、智能环控等设施装备技术的R&D及应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空闲置土地和废弃土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一)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农业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修复水毁损毁的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水库和泵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专业人员,落实责任和岗位,确保有人负责非洲猪瘟、草地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和国内防控工作,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进行精准控制和有效消除。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的研究。

第三,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十二)完善监测救助机制。准确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风险、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因灾害、疾病和疫情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救助措施。加强对救助责任落实情况的监控,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空白。继续开展后评价工作,巩固扶贫成果。

(13)促进贫困人口持续增加。推动贫困地区更多依靠发展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让脱贫群众上一层楼就住进去。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完善涉农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家庭经营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促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重点支持产业弥补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引领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巩固光伏扶贫项目成效,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压实就业援助责任,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深化东西部劳务合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继续支持帮助作坊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提高劳动报酬比例。统筹使用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县实施一批短板发展项目。制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实施方案,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科技特派团遴选工作,实施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医疗干部有组织帮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县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县的信贷资金和保险保障投入。完善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开展搬迁群众就业援助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维权、社会融入等措施,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十五)推动扶贫地区帮扶政策见成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合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结对帮扶。在东西合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继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原产地示范区,发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作用。

第四,聚焦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6)继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在产区发展粮油加工和食品制造。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推进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村屋、农家乐的村(点)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农业劳动实践基地。实施“以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用商品推动农副产品直播的规范健康发展。开展农业品种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推进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未完待续)

(十七)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富民。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内比较优势明显、农业农村容量大、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进“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强县级创新,加强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加快完善县域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和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群,推动重点村发展农村作坊和家庭作坊。

(十八)加强县域商务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面、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乡镇客运、货运、邮政“多站合一”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寄递物流“一点多功能”综合服务点,推进县域和农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一体化发展。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加快实施农产品从村到城“互联网+”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推进全县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合作、合资、联网。支持供销社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县域集散中心。

(十九)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和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定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就业作用。实施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素质行动。鼓励发展共享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型就业形式,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家乡创业园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全国绿色农业发展引领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恢复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草原休养生息。推进科学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应用减碳增汇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重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加强退役渔民安置保障,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加强水生生物保护,规范增殖放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出台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第五,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建设

(二十一)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对农民、乡村建设对农民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大力有序推进。坚持量到质,进度到实效,力求好而不求快,把握好乡村建设的时间和效益。在村庄现有基础上进行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大规模融资、开发建设,避免无效投资造成的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镇村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兼并收购。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完善传统村落监测评估、预警退出、兼并收购事前审查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房子行动”。推进小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二)继续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广水冲式厕所,统筹兼顾,保证供水和污水处理;不具备修建卫生厕所的条件。巩固户厕问题整改成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先考虑人口集中的村庄,推进不宜集中处理的小型化生态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理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三)扎实开展重点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有序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大型自然村(组)通硬化公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保障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路况自动检测。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完成净化消毒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升级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提高农房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农村自建房用于经营的隐患整改。

(二十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加强农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训。用数字技术赋能农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大数据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场景。加快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资源来收集

(二十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以县为重要载体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全普惠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行医保按总额支付,强化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推进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智能监控全覆盖,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村卫生室运行给予补贴,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提高县级敬老院失能护理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工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分层次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完善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看望空在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

6.突出实效,完善乡村治理。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村促村责任,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和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继续排查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示”制度。深入市县开展巡视,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进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和协助政府依法办事清单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品牌和认证事项,实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未完待续)

(二十七)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媒体融合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聚焦化的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开展农村“听党话、感受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途径,完善全国文明村镇评价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活动惠民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民利益的文体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丧葬习俗改革试点,开展高价彩礼、大型活动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八)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乔峰式的派出所”和“乔峰式的人民法院”。定期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止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侵蚀和影响农村基层政权。依法严厉打击农村赌博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工作的力度。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和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引导人员应急转移避险。开展农村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完善新冠肺炎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九)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和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领域,中央预算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资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流转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发行政府债券。提升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和再贴现支持力度,实行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治理机制,稳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机构考核。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民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的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的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人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培养高素质农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头雁”工程、乡村青年振兴行动和乡村妇女振兴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开展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聘、定向使用”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总量控制、单独比例。完善农耕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涉农院校和职业教育办学。培养农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本土人才。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二)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整县试点再延长30年。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不动产一体化宅基地权属登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转让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方案。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奖励,对排名靠后、绩效较差的市县进行约谈。实行乡村振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联系点制度。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切实有效的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集中换届后主管“三农”的领导干部的培训。

(三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牵头统筹协调作用,承担起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责。

(三十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创建一批不同层次的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奖励制度。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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