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微信实名认证后法院(男子非法获取10万余条个人信息被判3年 检方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判赔2万元)

12月29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至2021年十起典型案件,其中刑事案件3起,民商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1起,执行案件2起。

据自贡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涉及民生权益、环境资源、乡村振兴、民营企业保护等重点领域。,具有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的特点,对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规范社会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更换微信实名认证

会议现场。

情况1:

四川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4月,自贡男子周某某因非法获取、出售自然人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查获,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周某某非法获取自然人个人信息10万余条,利用个人信息进行微信实名认证或直接出售给他人,获利2万元。

同年年底,经法院审理,判处周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并没收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

接着,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某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多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故于2020年10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一、判令周某某就其侵犯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全国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二、判令周某某承担民事责任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的行为侵害了多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周某某虽已因该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但仍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故依法作出判决:1。被告人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媒体上向公众发表道歉声明;2.被告人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指定的财政专户缴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金2万元,专项用于公益支出。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据悉,该案是四川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严惩了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又解决了被侵权个人诉讼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向公众宣示了我国公法与私法并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具有强大的威慑和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个人信息、积极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氛围。审判入选全国法院“百项优秀审判”、全省“十佳审判”,文书入选全省“十佳裁判文书”。

情况2:

一名男子因高空抛物被罚款5000元

2020年7月10日晚,自贡男子兰某某酒后回家。为发泄压抑的心情,他将装有三四百毫升啤酒的啤酒瓶罐和装有约一百毫升白酒的玻璃瓶从4楼家中阳台扔至楼下马路上,被楼下路人龚某某发现并报警。随后,公安机关在兰家中将其抓获。

经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法院查明,被告人兰某某从高处空向停放车辆和来往人员较多的道路投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兰某某主动缴纳罚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抗诉或者上诉。

自贡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高空抛物已成为“悬在城市的痛空”,不仅关系到个人素质和道德,也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本案是自贡市审结的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本案的法律判决不仅打击了行为人空抛物犯罪,也使行为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也是对空抛物陋习的有力震慑,有助于遏制潜在犯罪,保护人们的“架空安全”,维护文明、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魏源

编辑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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