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补税怎么补(一文看懂补税退税 通过手机、网页等方式可办理)

了解“退税”

可以通过手机、网页、邮件等方式处理。

“3000多块钱的税退了,幸福指数爆炸了。”“一顿饭下来,发现不用退,不用补。”“我还去朋友那拿退税,发现要补1000多元”...这几天“你交税了吗?”成为朋友间常用的问候语。4月10日,随着京津冀三地手机办税App、网页等远程办理渠道的开通,除湖北省外的所有地区纳税人均可通过手机、网页、邮件等方式轻松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这是中国税收史上第一次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平时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为什么每月预付款后要进行年度结算?这一政策如何让纳税人收获税改红利?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关键词:公平

——充分发挥个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一般来说,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将“综合所得”合并后,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全年最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扣除该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或补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结清税款。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按照全年的“综合所得”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差额,多退少补。其中,“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

实际上,实行年汇率是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征税模式,明确纳税人按照“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纳税。

“以前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征收模式,也就是按照个人收入的性质来征税。改革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所得由按月或按次分类缴纳个税的所得改为综合征收,其他所得仍按分类征收,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原来的分类征收到现在的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这种征收模式变化的最大特点是更加公平,有利于平衡不同收入项目之间的税负,充分发挥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在分类征收模式下,上述四类收入由于计税方法不同,税负也不同,整合后计税方法是一样的。”樊勇进一步解释道。

此外,年度汇算清缴可以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政策。“很多人平时可能不会及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还有一些金额要到年底才能确定的扣除,比如大病医疗等。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可以填写这些信息享受个税税前扣除,从而减轻税负,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樊勇表示,年度汇算清缴让纳税人有机会“查漏补缺”,确保他们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从这个角度来看,年汇率可以看作是税改红利的集中体现,可以让很多纳税人受益。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唐继强认为,开展年度汇算清缴,通过落实税收公平原则,夯实税收“治中国”的基础,促进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公平,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有更强的获得感。

关键词:亲密

——便民服务到位真正让纳税人受益

“操作真的很方便。”日前,浙江开化县林先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快速完成自行申报,退税数千元。

感受到便利和实惠的不仅仅是林先生。“得益于税改,我们公司2000多名员工的税负比2018年减少了200万元。”在广东超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桂臣看来,税改不仅释放真金白银,税务App更是省时省力的“法宝”。“个税App可以查询我的纳税情况和之前的部分抵扣信息。没有该功能,需要手工逐项输入收入、扣款等信息,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现在一指,收入信息自动代入申报系统,员工只需核对确认,非常方便。”陈桂臣说。

居民个人如何充分享受税改红利?樊勇认为,在税务机关努力为纳税人创造更加便利的纳税条件的同时,纳税人也要多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和汇算清缴操作等税收知识。

第一个年度汇算清缴期,恰逢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力恢复生产、促发展”为主题的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务机关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办理汇算清缴,进一步增强获得感。由于年度汇算清缴数量较多,为方便纳税人有序错峰、高效、准确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对4个月的年度汇算清缴期进行了统筹安排,通知各扣缴单位办理时间段,并提供办税指南、操作视频等资料,确保纳税人依法享有应得权利。

各地税务机关通过热线电话、微信视频、钉钉网课程、Tik Tok直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年度汇算清缴政策指导和操作培训。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的贴心服务,通过优化个人所得税App、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平台,拓宽服务渠道。,以保证纳税人能懂经营、会申报、真受益。

关键词:诚信

-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

既然是“多退少补”,自然有一部分人可以领取退税福利,也有一部分收入高的纳税人需要缴税。实践中,有少部分纳税人因为误信非官方的“退税攻略”,填写了错误的信息,或者对自愿填写的信息量进行了“篡改”。对此,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通过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资料、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退税或申领税收优惠的,不仅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其实,补税也有相应的红利——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给予其充分的税收优惠,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属于免于汇算清缴的情形,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或补税。

记者了解到,如果纳税人需要退税,申请年度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不符合免于汇算清缴条件,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结束(2020年6月30日)前仍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据樊勇介绍,如果需要按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追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他们还可以对纳税人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0%至5倍的罚款。

纳税人应该注意这一点。事实上,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信用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度,纳税人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个人纳税信用记录。

唐继强指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是其应有之义。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可以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使我国公民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陈辰)[/s2/]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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