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原创稿
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不满意时,选择投诉,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然而目前,网上投诉让很多人苦不堪言,备受争议。近年来,网络投诉平台大量涌现,以“代客投诉”和“集中曝光”为主,在“消费者、商家、监管者”三方关系中加入了第四方的角色。这是好事,但也让原本简单的投诉问题复杂化了。
网络投诉平台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新生事物,确实为部分消费者解决了问题,帮助他们得到了想要的处理结果。但在投诉平台处理投诉信息、处理被投诉企业的过程中,存在私列名单、选择性曝光、以消费者威胁企业、以支持维权为名敲诈勒索等诸多行为。围绕网络投诉平台的种种乱象,给那些被“恶意投诉”的企业带来了不少麻烦,抹黑了这个新兴行业的整体形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消费者眼中,网络投诉平台扮演着为他人“讨回公道”的角色,这也是所有网络投诉平台的自我标榜形象。但在商业实践中,一些平台只是把“正义”当成一句口号,从不认真执行。比如消费者和投诉对象之间,谁对谁错,不是网络投诉平台一目了然的。有些平台可以不经核实、不加甄别就曝光各种无理投诉,甚至以此为依据,擅自将企业放入平台设置的“红黑榜”,不仅模糊了合法投诉与恶意投诉的界限,对可能遭遇诽谤的企业也极不公平。
更糟糕的是,一些平台从害怕企业投诉中看到了“商机”,通过选择性曝光、有偿删帖评论甚至雇佣“水军”等方式威胁企业,向企业收取“保护费”。这种扭曲的盈利模式不仅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投诉平台乱象,政府加强行业监管势在必行。当然,网络投诉平台有其存在价值和发展空。但任何平台都要明确自己的定位,遵守行为边界,尊重市场规律,不能“野蛮生长”,更不能涉足涉嫌违法的“灰色空”领域。无论是“代客投诉”还是“集中曝光”,平台都应该秉持公平正义的立场,其动机只能是帮助消费者维权,不应掺杂其他利益。此外,网络投诉平台也要为投诉者和企业提供平等的沟通机会,避免平台成为片面、不准确信息的温床。
在具体的监管手段上,相关部门不仅要对现有的网络投诉平台提出更加明确的行为规范,划定权责边界,压实主体责任,还要组建由工商部门和监管单位牵头,协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方行业投诉平台,更好地保证投诉受理和处置的公平性。推进网络投诉平台的规范化,可以让消费纠纷和投诉得到更加公正透明的解决,也有利于守法合规平台的长远发展。无论是平台、企业还是有志于维权的普通消费者,都将受益于更严格的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