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怎么样好不好(赔案放大镜:新华保险择优理赔,究竟优在哪里?)

2021年,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完成了一起“重疾优先赔付”案件,为17岁的重疾少年小X送去了11万余元的重疾保险金。有了这个案例,我们再来看看“优先债权”的优势。

案例详情

小X是一名17岁在校学生。早在2015年,颇有风险意识的小X妈妈就已经在新华人寿的“健康福星增(2014)重疾险”中为她投保。2021年的一天,小X因“头晕、乏力、发热一周”,在母亲的陪同下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就诊。门诊血常规提示“全血细胞减少”。在进一步住院做了全血化验、骨髓穿刺等一系列检查后,小X被确诊为患有“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移植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小X的家人愁眉不展。幸运的是,想到小X之前投保的重疾险保单,小X的母亲立即联系了新华人寿的保单服务人员,在她的协助下提交了理赔申请。经审查理赔发现,对于小X申请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按照原合同旧标准定义,外周血象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1。中性粒细胞的绝对值≤ ≤0.5×10^9L2.网织红细胞< 1% 3。血小板的绝对值≤20×10 ^ 9/L,而小X只满足这两个条件。但根据“新标准”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定义,只需满足外周血象三个条件中的两个,刚好符合新的重疾定义标准。由于小X患病,公司最终按照“优先理赔”方案,从“新标准”的界定更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出发,赔付重疾险赔偿金11.8万元,有效缓解了小X母亲的燃眉之急,也为17岁的小X带来了更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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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病优先补偿

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在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正式发布后,新华人寿专门制定了疾病保险产品优先理赔方案。自2020年11月5日起,对所有疾病保险产品中首次未被新规范定义的25种疾病,以新老规范中更有利于客户赔付的定义作为理赔依据。

来源: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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