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爱心化妆品出问题(套路深!号称是301医院祛斑护肤品,实则与医院无关)

(健康时报记者Z Ryan齐宇)“我在电视上看到‘祛斑神器’爱美白祛斑霜的广告,马上用微信买了一套。用了之后发现皮肤过敏,却找不到负责人解决问题。”吉林读者孙红(化名)在看完吉林电视台美妆帮的节目后,通过添加自称“301祛斑团队刘伟丽教授”的微信,购买了节目中推荐的“爱301美白祛斑霜”,但还没见效,就先引起了过敏。

“爱301美白产品”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监制的吗?「北京301」祛斑团队和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是什么关系?健康时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买了2000多元祛斑产品开始起红点

“2018年6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家看电视,吉林电视台正在播一档美容节目,里面推荐的一款祛斑产品吸引了我。”孙红说,他的脸上有先天性黄褐斑和日晒后的黑斑。他试过很多祛斑的方法,效果都不好。

电视主持人说加微信就能买到三甲医院监管的祛斑产品,马上买就能赶上打折。孙红立即拿起手机,在屏幕下方添加了微信二维码。几分钟后,一个名为“刘伟丽教授祛斑团队”的个人微信号给孙宏发来了消息。

随后,“老师”发来一串序号,分别列出雀斑、晒斑、妊娠斑、黄褐斑等7个编号的斑点。经过短暂的交流,“老师”要求孙红发送他面部长斑的照片,并表示他肯定会被治愈。

“因为是省级卫视的节目,所以一开始我没有任何戒心,甚至完全信任。尤其是加了微信后,对方说自己是北京301队的,更踏实了。”孙红说,于是他直接在微信下单,买了一套价值2300元的“爱301老三样”祛斑产品。

经典爱心化妆品

令孙红惊讶的是,使用这个产品4天后,她的脸上开始出现红斑,非常痒。孙红立即给对方发微信询问,对方称该产品有国妆的批号,是“北京301总医院”的R&D主管,从未被任何患者投诉过。

接下来的一周,孙红不断联系对方,表示愿意退货。被对方拒绝后,一直没有收到微信回复。

随后,孙红在网上找到了该电视台的电话号码,这表明他正在询问产品过敏后的维权事宜。对方以不清楚为由搪塞,并劝孙红钱给谁就去找谁。

所谓的“301刘维莉教授团队”

根据艾欣301品牌官网和301护肤网提供的信息,刘伟丽是该产品的带头人,副主任医师,著名女性医疗保健专家,军队医美专家,中国医美传承人,医美临床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由六和陈方投资建立,以刘伟丽为核心专家的北京301皮肤实验室拥有30名专业技术人员。

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国家卫健委医师执业注册信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官网、皮肤科就诊信息后,并未看到刘伟丽的专业信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门诊大厅的专家墙和九楼皮肤科门诊专家介绍栏都没有这个人。

随后,记者致电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皮肤科咨询。经过询问,工作人员明确回复:刘伟丽不是皮肤科医生。这个产品是护肤品,不是药品。不是解放军总医院皮肤科生产的,也不能在皮肤科注册购买。除了皮肤科,激光医学科、整形外科、皮肤科美容中心与皮肤相关的,都没有刘伟丽及其团队的信息。

此后,健康时报记者来到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整形美容皮肤科进行咨询。两个不同科室的医生表示不认识刘伟力团队。

查询官网,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爱系列产品获国家彩妆专名批准,孙女士购买的爱美白祛斑霜获国家彩妆专名G20151470批准,批准日期为2019年2月1日。但是,在批准文件的备注中,也明确表示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未组织对该产品的声称疗效进行审核,该批准文件不视为对该产品声称疗效的批准。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07年以前称为普通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生发、染发、烫发、脱毛、美容、健身、除臭、祛斑、防晒等的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只能用国妆专用字批号销售。

也就是说,所有祛斑产品都必须有国妆专用字的批号才能销售,而不是广告中那种装腔作势的暗示:爱祛斑产品是为数不多的有国妆专用字批号的产品。

“爱心301解放军总医院化妆品销售部”大门紧闭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款产品,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孙女士观看的吉林卫视播出节目二维码,添加了“刘伟丽301祛斑团队”的微信号。在他的要求下,记者提供了左脸的部分图片,对方回复记者的皮肤状况是“典型的黄褐斑。从颜色和面积来看,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皮肤角质层太薄,基底层受损严重,需要及早调理。”

见记者几分钟没有回复,对方说:“你是我们301总医院成功案例很多的‘老三’,适合北京301总医院监管。只要坚持调理,很快就会有效果。”

记者问刘伟丽出诊时有没有可能面诊。对方不置可否,只是强调微信点了调理,反复强调祛斑团队百分百有把握祛斑。当记者问301医院有没有卖?告知对方有。



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一楼原爱301护肤品销售部已废弃。z Ryan/摄

2019年6月18日,健康时报记者来到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发现门诊大楼一楼曾经有一家“爱301解放军总医院化妆品经营部”,但门早已关闭,没有打开。在原售楼部的前门,明确写着“此门已关”。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对方称医院原来的门诊位置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现已搬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南门东侧的“301医院化妆品专柜”。

然而,当健康时报记者来到该地址时,发现“柜台”早已被搬走。紧闭的玻璃门被凹凸不平的白色油漆覆盖,脏兮兮的密封纸随意悬挂,地板上满是堆积的墙面灰尘。

“这个定点早就撤了!”住在复兴路28号南门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化妆品柜台早就停了,早就不见了。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南门东侧原“301医院化妆品专柜”门把手后贴的二维码。齐/摄

“原301医院化妆品专柜,请加本微信邮购。”在门把手后面不显眼的角落,记者发现了这行提示和一个二维码。

加了微信后,对方自称是“301医院护肤专柜”的工作人员,并表示部队所有门店都关门回收,产品目前只在微店销售。

与此同时,一位常年在北京各大医院销售药妆的代购告诉记者,解放军总医院已经买不到爱美白祛斑霜等爱301品牌的产品了。

继续询问“刘伟力团队”后,对方重新发了一个实体店的地址,指引记者到连接五棵松地铁站和商场的地下通道入口。



艾欣301解放军总医院化妆品销售部展示产品。齐/摄

找到“艾欣301解放军总医院化妆品销售部”后,记者看到一名导购员在门口不断向路人宣传:“看看301医院的护肤品,祛斑最有效……”

为了弄清楚自己的皮肤状况是否如祛斑团队所说,记者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雷永明和皮肤科主治医师王求证。两位医生都说“皮肤问题不严重,很轻”“斑点不明显,暂时看不清楚”。当记者问角质层是否严重受损时,医生表示肉眼根本无法判断,更不用说通过照片了。诊断结果与团队宣称的大相径庭。

在谈到是否可以通过手术和药物达到100%的恢复时,雷永明表示,即使是激光也有可能出现复发,不能保证。

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外,《广告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明“广告,有别于其他非广告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方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但在吉林卫视播出的30分钟电视节目中,并没有出现“广告”二字,显然不符合《广告法》的要求。

爱心护肤品和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无关

目前生产艾欣301产品的公司为京华时代叶眉科技有限公司,其工商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及唯一最终受益人为陈某某,但陈某某没有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工作信息。

公司资料显示,时代叶眉品牌,包括爱和神奇,都是301的直属企业。2018年,随着军改政策的实施,曾经的国货对外开放。除此之外,也没有提及目前与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关系。

健康时报记者致电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总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艾欣301产品与301医院无关;医院的一位皮肤科医生也告诉记者,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2018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停止有偿服务的含义,包括对医疗行业的有偿服务。

虽然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与“爱301产品”无关,但广告中仍有301相关字样,受众几乎没有任何歧视地认为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产品。爱美白祛斑霜团队依然声称这款产品与301医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们现在的产品还是301的配方。你可以看到产品包装上写着301生产商。”当记者问为什么从301医院分离出来,还是叫301产品时,导购解释说,“如果配方没变,还是301”。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信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初步认定,“爱301护肤品”涉嫌虚假宣传、欺诈、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首先,在广告内容方面,艾欣301产品多次引用与其无关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名称,并对产品功效进行盲目保证,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断言或者保证功效”的规定,或者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如经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

其次,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艾欣301”冒用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名称的行为,使消费者因误解购买其产品而受到损害,或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禁止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从侵权责任来看,解放军总医院是国家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享有法人名誉权。“艾欣301”销售的产品只是冒充“301医院”,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拉低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社会评价。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涉嫌侵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姓名权或名誉权。

“您好,这几天有很多打扰,请见谅,只是因为老师相信您通过我们国内各大媒体添加了老师调理皮肤问题。毕竟是解放军总医院监管的医疗级假肢。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相信我们的301医学护肤理念一定会给你带来惊喜。”

直到6月18日,“刘伟力教授团队”还在给记者发宣传微信,这是当天的第6条微信。

编辑:郑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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