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合同样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其位于街(路)的商铺(原:)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平等享有甲方在原房屋租赁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该商铺的权属证书编号为,产权人为丙,丙方已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至,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店铺交付乙方后,乙方同意代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支付租金及合同约定的水电费等费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收回甲方支付的押金,押金属于乙方。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含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由乙方无偿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分割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转让费)元整,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先向丙方支付的定金,再支付给乙方的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赁期内,甲方将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乙方经营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接管经营前,营业执照所列店铺及企业所欠债务均由甲方偿还,与乙方无关。
6.如乙方未能支付出让金,除非甲方交房日期相应顺延,否则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出让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商铺。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中途收回店铺,甲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由于国家征用、拆迁商铺,相关赔偿归乙方所有。
8.如签订合同前政府已责令拆除该商铺,甲方应退还全部转让费,赔偿乙方该商铺的装修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签订合同后,政府明确拆迁商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道路、建立交桥、过街天桥、修地铁等。)造成乙方经营困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延期除外)。或甲方在年审营业执照到期时未办理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及设备购置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