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节目记录的今天是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老实说,你有没有感觉到近年来我们周围的节日越来越多,如传统的春节、端午节、清明节、国庆节和元旦,此外还有大量的西方节日,如情人节、圣诞节和万圣节等。
什么样的人最喜欢各种节日?我觉得肯定是商家。对于我们这种物欲横流的消费社会来说,商家最喜欢节日,说到节日,花钱是有理由的。你要出去吃个饭,买个礼物。甚至这些年来我们经济生活最大的变化大概就是商家创造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了。
这么多节日中,我觉得最有仪式感的一个大概就是情人节了。情人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传入中国,成了商人的最爱。你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吗?对于青年男女来说,爱情是最伟大的,而恰恰是青年男女才是商家最喜欢的消费者。
情人节,尤其是对我们男同胞来说,至少你要买一朵花,和女朋友出去看个电影吃个饭,甚至送上昂贵的礼物。尤其是这两年,你有没有发现很多人都愿意在情人节给伴侣发红包?当然是男生给女生发红包,但是很少有女生给男生发红包。
特别是有些女生特别喜欢在情人节的时候在朋友圈发红包截图,告诉大家我男朋友给了我多少钱,以示他有多爱我。甚至我们都知道普通微信红包的封顶是200元,但是微信在情人节也开放这个限额,让你可以发520和521的红包,所以不要太贴心。
有时我觉得很困惑。在我们的习惯思维中,爱情和金钱永远不能联系在一起。我们歌颂了从古代到现代的许多伟大的爱情,如古代的梁山伯·祝英台,西方的罗密欧与朱履叶,现代的泰坦尼克号杰克与罗丝。几乎每一对有价值的夫妇都拒绝金钱,视金钱如粪土。
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多年的演变,情人节逐渐演变成了红包节。如果男朋友在这一天不给女朋友发红包,那简直就是亵渎爱情。甚至在几年前,有一则颇具讽刺意味的新闻,一个40多岁的中年哥哥学着别人浪漫,在情人节给妻子发了52.1元的红包。别说他真的认识这个风流人物的一些,这让她很生气。我老婆说人家给红包520,1314,你给52块。你不恶心吗?一怒之下,你把大哥打死了。
我们真的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心目中伟大而神圣的爱情和金钱联系在一起了?如果你不发个520或者1314,证明你不爱别人。如果有的女生情人节收不到红包,不能在朋友圈秀出来,她会觉得很丢人,会难为我们男同胞。
在商家的精心操作下,我们身边几乎每个节日都有购物属性。情人节想给女朋友买礼物,元宵节要买吗?这是中国古代的情人节,七巧节,这是中华民族的情人节,甚至是三八妇女节。我觉得以后买端午,清明节,中秋节更重要。那么,当然,如果你想把那些节日都买下来,作为最重要最神圣的情人节,你就要大出血了。
但是说到发红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几年很多情侣分手后,男方可能会向女方要一些钱,尤其是当年给女方的钱。毕竟我们都知道,虽然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倡导男女平等,但是男人在谈恋爱期间还是会花掉大部分的钱,这对男同胞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谈恋爱期间,大家都在赶着结婚。后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花多花少无所谓,但是一旦两个人因为各种原因分手,以后就不能成为夫妻了。你想把我以前花在你身上的钱还给我吗?这么说吧。如果你恋爱了,你请女方吃了几顿饭,看了几场电影,买了几件衣服,甚至送了她一两件首饰,你心甘情愿的给了,而且已经被消费了。你再问别人好像有点不尊重。
但是很多男同胞认为我直接发红包或者转账给你的钱不构成消费。给你钱的目的是为了以后和你成为一家人,这或多或少有点像彩礼。所以既然不能成为情侣,那我还有什么理由要回这笔钱呢?
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钱,并且表明这是彩礼,那么如果双方后来不结婚或者只是马上结婚,那么女方有义务把这个彩礼还给男方。原因很简单。虽然我们现代文明人并不提倡彩礼这个概念,但毕竟彩礼有几千年的传统,而且在很多偏远地区,民俗都是要彩礼的。
另一方面,如果接受了彩礼,女孩就不能嫁给别人,当然要返还彩礼。那么,恋爱期间双方互赠的红包里有彩礼的性质吗?主要看红包的大小,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情人节前夕,很多情感博主在网上建议,如果要给女同胞发红包,最好不要发520或者1314。一方面没什么新鲜的,另一方面说点什么也不好听。如果将来有一天分了手,你想要的东西几乎不可能拿回来,因为你送的金额,明明是你想给对方的。
如果明确了钱是无条件给对方的,那你就不回来了,所以有人建议你送一个整数,500,1000,2000,不要加任何附言,比如爱你一辈子,比如情人节快乐,也不要写任何附言,在后面留个附言。这是你想要的钱。
你为什么这么做?这是留存的证据。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真的分手了,你可以向法庭证明,我不是心甘情愿的想把钱给她的。她临时向我要的,或者向我借的。我把钱转给她可能会不正当地获利。现在我想要回这笔钱。
另一方面,有些人告诉姑娘,你收到男朋友的红包,最好马上留言,比如谢谢你给我的红包,以此来固定这个证据,说明对方是心甘情愿无条件给你这个钱的,你也没有向对方借钱,这样以后一旦真的打官司,就不用把这个钱还给对方了。
说实话,这些建议太幼稚了。如果以后他们真的对簿公堂,法官要综合考虑两人的交往、历史、财力以及两人给红包的情况。如果每次给的红包都是在重大节日,而且只有几百几千,那么大部分评委都会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无偿的馈赠,男方愿意在恋爱期间无条件给钱给女方,所以你没有理由在恋爱结束后把钱要回来。
所以,我们要奉劝男同胞们,既然你们准备给这个钱,就不要管了。情人节的时候,说实话,如果你不把红包换了,如果你真的要换成1000或者500,下面附上一张纸条,我估计这将是你们之间最后一个情人节了。
但另一方面,有没有我能拿回来的红包?是的,这多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过去,我们与您共享这类案例。我们身边有很多婚外情。有的有钱人家养老婆,有的男人出轨。然后他可能会在婚外情上花好几年的钱。如果他有钱,他会买房子和汽车。没钱的话,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转点钱,买衣服和首饰。
小三要注意了。不要认为你得到的是廉价的。今天是大数据时代。男人花在你身上的每一笔钱,几乎都有记录。买车买房什么的就不说了,尤其是微信转账。每一笔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之前有很多案例和司法判决。这个钱可以退。为什么会这样?不是刚说了礼物不能退吗?问题是男方是已婚男人,他为你花的每一笔钱都是已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这笔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因此,在过去,有这样的情况。丈夫做了两三年小三,突然有一天妻子发现了。妻子没有先照顾好丈夫,于是到法院起诉小三,把丈夫这几年花在她身上的钱全部列出来,然后要求小三归还。
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背着她给了小三花,这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法院将判令小三花将这几年花出去和收的钱全部返还给夫妻二人。这真是一个通俗的判断。其实情人节不应该谈钱,但是谁叫我们不要把钱和恋人挂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