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保险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
为确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医保基金安全,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我省启用了以身份证和社保(医保)卡为介质的医保支付密码强制验证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医保支付密码强制验证功能。强制验证功能启用后,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医保)卡等实体卡的医保支付密码仍为初始密码,或医保支付密码自2021年9月1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未被修改,无法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使用。
2.自2021年9月1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上线以来,医保支付密码仍为初始密码(123456)且未修改个人账户支付密码的参保人员,请就近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县(市、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修改个人医保支付密码,否则将影响您个人医保账户的正常使用。
3.参保人忘记医保支付密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重置密码。
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参保人员修改医保支付密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明确告知参保人员必须修改初始医保支付密码,确保个人医保账户安全。
5.为方便就医购药,请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甘肃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酒泉医疗保险”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申请并激活医疗保险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启用后,参保人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出示医保电子证书二维码,即可方便快捷地进行医保结算和支付。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