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2月28日,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了市民关注的这一话题: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职工只有一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办理合并手续,以免影响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重庆公积金中心供图
如何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重庆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一种情况,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这种合并需要单位经办人持本人和被合并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被合并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盖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并发送到银行公积金管理网点(分中心)办理。同时,原职工的多个个人账户必须转入同一单位账户。
第二种情况,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均已从原单位转出,未转入新单位。本案中,合并需要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职工能够提供原单位转出时留存的转出凭证、与原转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何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转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员工须持身份证原件按以下方式到办公室(分中心)办理。
如员工可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员工在原转出单位的社保缴存情况,办事处(分中心)将根据员工现场查询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员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员工本人和办事处(分中心)经理签字确认,再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可作为多账户员工合并的证据。
如果无法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到员工在原转出单位的社保缴存情况,由办事处(分中心)前台经理进行现场查询,填写员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员工本人和中心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作为多账户员工合并证明。
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