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微信群名字2022(上饶一家长在微信群骂班主任被诉侵权,经法院调解当庭道歉)

本报记者颜瑜实习生胡媛媛

“尊重你的老师,不要白白尊重你。像你这样的人能成为合适的班主任吗?”“不配做一个称职的老师,当老师很脏。”

江西上饶广丰区一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周某某,在班级微信群里对班主任吴作出了上述表示。吴老师认为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向广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

江西上饶广丰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纠纷案。2月24日,原告吴老师向本报()表示,经法院调解,周某某当庭赔礼道歉,他接受周某某的道歉。双方达成谅解,他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学生家长在微信群里骂班主任被起诉

吴先生向本报提供的广丰区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其为当地一中八年级班主任,被告人周某某为其学生家长。

他诉称,2021年9月,新学期开学,被告人周某某的儿子被分配到原告2021年第二学期带的班级。因为无法适应新班级的学习环境和老师的教学方式,他回家让父母想办法转班。因为重新安排学生超出了原告的权限,被告向学校领导提出了他的要求。与校领导争论未果后,被告无故迁怒于原告。

2021年10月8日17时26分,被告人周某某在班级微信群发布系列消息。比如“尊重你的老师,不尊重你什么都不是。像你这样的人能成为合适的班主任吗?”

再比如,“你根本不配做一个称职的老师。你当老师很脏。你缺乏为人师表的基本道德。这只是一个错误。青春里的少年被不怀好意的人毁了,真可惜,你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吴老师认为,周某某在微信群发布此信息,损害了其名誉,构成侵权。2021年11月4日,周某某被起诉至广丰区法院。

吴老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判令周某某赔偿中国、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家长在班级微信群里辱骂老师。受访者供图

经法院调解,家长道歉,班主任放弃索赔

2022年2月,广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周某某辩称,因其子女厌学严重,起初曾与吴先生电话沟通过子女学习情况,子女成绩在下降。他希望吴老师能考虑改变一下孩子的班级环境。经过多次沟通,他得到了该校校长的回复,称吴老师态度顽固,以辞去班主任相威胁,不让孩子换班。“当时没有老师的个人微信,导致家长情绪激动,出现一些不愉快的语言。”

对此,吴先生表示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阻碍换班。“周某某没有遵循学校的程序。我也提醒了微信群换班的潜在风险。我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我觉得我对得起我的心。”

民事调解书显示,周某某表示,因其语言不当,对吴先生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初衷是为了孩子的教育。

家庭微信群名

庭审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周某某就本案发生的事情向吴先生赔礼道歉,并自愿当庭向原告华赔礼道歉(已当庭履行),吴先生表示接受被告周某某的道歉,双方达成谅解。吴老师主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此外,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人周某某负担。

对此,广丰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提醒,关心孩子教育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言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互联网违法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以合理方式表达诉求,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编辑:崔轩图片编辑:蒋立东

校对: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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