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宣传月”来了!今年是该活动连续第17年!为了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促进依法纳税,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上海税务将于近期推出纳税信用系列文章,让大家更加了解纳税信用评价的方方面面!
今天,纳税申请人肖伟将首先和你谈谈:如何划分纳税信用等级?有哪些诱因?
一起往下看!
///税收抵免///
///等级分类///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采用年度评价指标评分和直接评级。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有A、B、C、D、m五种纳税信用等级。
[I]A级
年度考核指标得分
90分或以上
但是,下列情况之一
不得认定为甲级。
01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3年的;
02
1.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
[S2/]03
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或累计6个月;
04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不能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II]B类
年度考核指标得分
70分以上90分以下
[III]M类
没有税收抵免
试用评级管理
措施,第二十条
以下企业适用M级税收抵免
01
新成立的企业。
02
对年度内无生产经营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评价。
[IV]C类
年度考核指标得分
40分或以上但低于70分
[5]D类
年度考核指标
得分低于40分或
直接分级测定
///税收抵免评估///
///激励和纪律措施///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给予以下奖励:
1
主动向社会公布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
一般纳税人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金额时应立即办理;
3
普通发票按需收取;
4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简称“3连A”),除享受上述措施外,还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助办理涉税事项;
5
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纳税信用等级为D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直接判定其他直接负责登记或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为D级;
2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辅导期内按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使用普通发票需提交(核对)新的、严格限量供应;
3
加强出口退税的审核;
4
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提交的各类资料;
5
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不得适用低保标准;
6
向有关部门通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建议限制或禁止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就业资格、资质审查等。
7
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税收信用评级///
///结果查询///
哎,说了这么多,我很想知道我们企业的信用等级是怎么样的。
不用担心,可以在网上自助查询~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模块——【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可以查询企业今年和去年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具体抵扣指标内容。
///税收抵免管理///[/S2/]
///最近的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信用管理公告》(2020年第15号),自2020年11月1日起,
(1)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所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企业纳税人设立的,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确认,核算方法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2)从2020年度评价开始,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评分办法中的评分规则。最近三个评价年度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级;最近三个评价年度无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级。
(3)自2019年度评价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对因评价指标得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次年评价时,扣11分。对直接评级为D级的纳税人,在维持D级评级2年后,第3年的纳税信用不得评为A级。
(四)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有异议的,可于评价年度次年3月填写《纳税信用再评价(核定)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对情况进行复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自助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