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石婷婷
“双十一”的大幕已经拉开,“最后付款人”的烦恼成为一年一度的热搜词。下单时的难以抉择,结算尾款时发现现价比下单便宜很多时的愤怒,眼花缭乱的规则让“尾款支付者”大呼“套路满”。
价格先涨后跌、优惠商品无法退货等乱象的存在,让消费者在期待“双十一”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多了一些警惕。无论是商家推广还是平台规则制定,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促进消费,实现共赢。但是,盈利的前提是尊重消费者的权益。除了产品质量管控,平台和相关部门也要起到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公平消费的作用。
跨店优惠券300减40,店铺优惠券3件5折,首付30天保证优惠..................................................................................................................................
不仅如此,在购物过程中,先降后升,图片与实物不符,特价商品不接受换货,尾款限量支付过期不享受优惠,这让下单更像是投注。更有甚者,对于首付的“尾款”无法接受,而在首付的那一刻,突然发现现价比首付后的“尾款”价格更优惠。
事实上,“双十一”乱象并非今年独有,但每年现象背后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商家对诚信原则的忽视,还有平台和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利用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不退款、不换货的特殊商品行为,明显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与实体销售不同的是,在网购中,商家可以通过订单信息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大部分消费者都会选择放弃。但这也使得这样的“霸王条款”屡禁不止。
如何在“双十一”少一些套路,方便消费者下单?应该引起平台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这就需要平台和相关部门加强对经营者和物流的监管,对明显实施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营者及时采取警示和下架措施。因为,在消费纠纷中,以个人信息为筹码让消费者妥协的商家,应该在店铺下架的同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法律处理。
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对于平台来说,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是最基本的要求,公平正义是底线。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商家要管,平台也要管。只有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双十一”才能成为真正拉动消费的平台。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