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证续展流程(肥料登记服务指南来了,这里有你关心的问题!)

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的有关部署和《农业部关于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行政许可规范化指南(2016年版)》,农业部修订编制了《农药化肥登记》和《农药登记检测单位认定》两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含六个小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边肖专门编写了肥料登记服务指南。



01

常见错误示例

1 .肥料登记未提交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原件的;化肥生产企业评价表原件未提交。

2.营业执照已过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包括认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小区试验数据统计分析不符合登记要求;居住区试验治疗设计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小区试验检测的肥料技术指标与产品注册的技术指标不符。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的生产销售文件中未明确包括认证产品的;外文资料翻译不全(含印章);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提交的公司登记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文件,未经我国驻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原件)。港澳台地区外国企业提交的公司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等文件的翻译件未经第三方机构公证。

5.标签未明确标明通用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产品形态(粉剂/水剂/颗粒剂)、有毒有害限量指标、适宜作物、技术指标、单(大、中、微量)元素的具体种类和含量、有效期。

6.肥料产品注册申请表一个序列号申请多个产品的注册。

7.申请微生物肥料产品注册时填写的微生物指标应具体到有效菌株的名称,并有相应的拉丁文。

02

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询审计结果?审核通过后什么时候发证?

答:企业可登录“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网址:http://xzsp.moa.gov.cn)查询审核结果。如果审核不通过,将通过邮件发送完成通知;审核通过的,自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寄肥料登记证。

2。如何在网上查询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官方网站-种植司-有效肥料登记与发布。

3。如何理解注册肥料的审批标准和网上注册流程?

答:农业部官网下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287号、第2291号公告。

4.企业生产地址如何变更?

答:生产地址变更不属于变更登记。企业可以主动告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并按照首评程序实施。

5。肥料登记证已过期。还能继续吗?

答:肥料登记证到期未申请换发的,视为注销登记。注册证书有效期满后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6。肥料登记证可以在期限内申请变更技术指标吗?

答:已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成分和剂型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肥料更新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肥料更新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来源:农业部中国农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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