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度申报资金数额怎么填(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A、B、C表操作方法及举例教您如何填报)

最终结算应该由谁来处理?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人承包经营者和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并实行查账征收,需要就经营所得进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什么时候办理?

在取得营业收入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最终结算。

哪里可以办理?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WEB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请注意,您只能申报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表格B))

3.营业管理处是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怎么处理?

仅取得一项业务收入——向业务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写个人所得税业务收入纳税申报表(表B);

取得多项经营所得——分别向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B),但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C)。

如何计算业务收入的结算税

公式:

应纳税款(应退)=[总收入-(成本+费用)-亏损-符合条件的捐赠] ×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金-税收减免。

提示:

1.对取得经营所得而无综合所得的个人,在每一纳税年度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六万元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营业收入适用





案例分析。如何计算


张于2021年10月创办了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1年10-12月,他赚了100万,成本80万。其中,张某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1.2万元,张某当年无其他收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季度申报,2021年张如何办理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分析


01

2021年1月19日前(节假日征收期顺延),办理2021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填列说明,张因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季度费用扣除:0.5×3=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80-1.5-0.9=17.6(万元);

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02

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投资人张在工作室的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标的,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5万元(1.8+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格B)》第42行填列说明,投资者扣除的费用为60,000元。

专项扣除可以在最终结算时扣除。

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100-80+5)-6-0.9-0.6=17.5(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7.5×20%-1.05=2.45(万元);

可退还的个人所得税=2.47-2.45=0.02(万元)。


申报指南?如何举报

为了方便您直观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边肖特意以上述案例为例,分别整理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的操作介绍,继续往下看:


预扣操作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营业收入”-“年度汇算清缴”。

02

点击“修改”按钮,填写收入、成本、调税增加信息,完成后点击“确定”。

以上面的案例为例,你需要在“总收入”中填写“1000000”;在“营业成本”中填写“800000”。





03

双击第一行,输入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然后点击“保存”。

以该案为例。你需要填基本养老保险5000,基本医疗保险4000,赡养老人6000。

04

保存后返回首页,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报”。

05

提交申报后,即可进行纳税或申请退税!


Web端操作

01

点击“我要纳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表格B)”。

02

选择报告年份,然后单击确定。

03

点击“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框,选择“单位所在省(市)级”,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的企业,点击“确认添加”。

04

点击“下一步”。

05

点击下拉按钮,依次输入“收入信息”和“成本费用”,点击“下一步”。

以上面的案例为例,你需要在“总收入”中填写“1000000”;在“营业成本”中填写“800000”。


06

点击下拉按钮,输入纳税调整增减额。

以上述案例为例,你需要增加12000的业务招待费,20000的个人和家庭费用,18000的投资人工资薪金。

依次输入其他税前减免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在进行营业收入最终汇算清缴时,还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

依次输入其他税前减免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在进行营业收入最终汇算清缴时,还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

以上面的案例为例,你需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5000,基本医疗保险4000,赡养老人6000。

个人收购

多重操作的报告方法:(表格C)

最近老板收到税务局的短信,说他有很多经营收入,,提醒他汇总申报

老板把这件事交给了会计。

根据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机关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B)。在两个以上地点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营业管理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C)

很多纳税人都知道在哪里填B表,也就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义务人)可以填B表,C表不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不能申报C表。在一个扣缴义务人处只能看到贵公司的营业收入,看不到其他公司的。只有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才能申报。

一、营业收入表C的适用范围


2020年在两个及以上地方取得营业收入的,需要向营业管理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表B),然后选择向其中一个营业管理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年度汇总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表C)。

二。提交营业收入表C的渠道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请进入网站或【/s2/】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官网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前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营业收入C表申报。

02

办税服务厅

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如果在远程办税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营业收入计算案例


2021年,张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A实现总收入500万元,成本300万元。张在该企业发放工资4万元,其他纳税调整增加21万元。

同时,张创办的独资企业B位于第二位。2021年总收入100万,成本80万。张在该企业的工资为8万元,未进行其他纳税调整。

另外,张创办的全资企业C位于C,2021年总收入300万,成本260万。没有其他税务调整。

2021年,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费用4.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6万元。

假设张没有综合所得,2021年的营业收入应该如何纳税?

01

子企业分别办理结算和清算,填写表格B

1。企业A营业收入纳税申报

假设在本企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企业A营业收入= 500-300+4+21 = 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225-6-4.4-3.6 = 211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65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211 * 35%-6.55 = 67.3万元

张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格式B)。

2。企业B营业收入的纳税申报

企业B营业收入= 100-80+8 = 2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28-6 = 22万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10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22 * 20%-1.05 = 3.35万元

张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第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表B)。

3。企业C营业收入的纳税申报

企业营业收入C = 300-260 = 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40-6 = 34万元

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40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34 * 30%-4.05 = 6.15万元

张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C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表B)。


02

张合并三项营业收入:

汇总营业收入=225+28+40= 29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293-6-4.4-3.6 = 279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65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279 * 35%-6.55 = 91.1万元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67.30+3.35+6.15 = 76.8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91.1-76.8 = 14.3万元

2022年3月31日前,张应在甲、乙、丙三方中选择一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表C)。


四。申报营业收入表格C的操作指南

为了方便您直观了解最终结算的操作方式,以上述案例为例,特意在web端安排了操作介绍。您可以通过https://etax.chinatax.gov.cn/,网站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在官网税务局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然后,遵循以下流程:


01

点击“我要缴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表格C)”



02

选择报告年份,然后单击确定



03

确认投资单位信息



以上述案例为例。系统会自动带出您投资的所有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纳税额。

04

勾选每个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要调整的各项扣除项目和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系统会自动为您计算应纳税额或退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营业收入最终结算时扣除投资人扣除的费用,但每人每年扣除费用的最高限额为6万元。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您有一个以上的被投资企业在申请表格B时扣除了6万元的投资者扣除额,您需要在申请表格c时在“调整后的个人费用和其他扣除额”模块的“投资者扣除额”一栏中调整和增加超额扣除额。

05

提交申报后,即可进行纳税或申请退税!


01

哪些单位需要代缴经营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

4。个体承包商和租户;

5。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个人。


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于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最终结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于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营业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提前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表A)。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管理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格式B);


从两个以上地点取得经营所得的,可以选择向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之一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C)。


02

营业收入都需要结算吗?

1。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查帐征收的营业收入需要进行结算。

[S2/]03

业务收入最终汇算清缴用哪个纳税申报表?

表格B用于结算,表格A通常提前使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人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B):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人承包经营者和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的最终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C):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人承包经营者和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在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地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申请个人所得税年度合并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经营所得)

04

业务收入的结算和支付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义务人)

1.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适用声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格B);

3.操作步骤:登录自然人(扣缴义务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生产经营”-点击左侧“年度汇算清缴”。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可进入95113服务网的[导航]栏目)


1.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企事业单位的承包人和承租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个体工商户年度申报

2.适用声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格B);

3.操作步骤: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点击“营业收入(表格B)”,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并填写信息,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


步骤: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side)-点击“营业收入(表格B)”,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

来源:老李谈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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