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一次发1000元图片(在微信群里抢红包,还能有提成?诱人的兼职背后竟是“裸聊”……)

2020年7月,胡的表哥给他介绍了一份兼职——建一个微信群,拉四五个人,等着陌生人发红包,一起抢到红包,再把钱转到指定的“家”,就可以轻松拿到提成。这样的好事,胡自然不会放过。做了一段时间后,他积极发展“下线”,纠集了一批朋友同学,组成了一个小团体。

而胡等人抢到的红包,对于发红包的人来说,才是真正的“噩梦”。2020年8月的一天下午,烈日炎炎,小康(化名)在家百无聊赖,QQ上突然有人加他好友,自称是网络主播。“小哥哥,你能关注支持我吗?”对方还发来一个二维码,表示只要扫码就可以下载直播APP。

反正没事干,小康就下载了APP。得知小康已经下载后,对方马上找借口换了账号,再次和他聊天。过了一会儿,又有新的QQ号加他了。这一次,对方介绍自己叫“娜娜”。聊天中,“娜娜”建议是否聊点刺激的。小康心领神会,“娜娜”主动和她视频聊天,并在视频中跳脱衣舞。

“小哥哥,要不要我把这个视频和截图发给你的亲戚朋友?”聊天结束后,小康收到了娜娜刚刚发来的视频聊天的录制画面和截图。屏幕一半是脱衣舞娘,一半是小康的头像,然后她发了小康的手机通讯录截图。至此,“娜娜”露出了真面目,她要求小康支付2000元删除视频。

小康觉得自己像掉进了冰窟,他答应了。娜娜发了一个微信群的二维码,小康扫码进群。他发现群里有五个人,但是没有人说话,群里一片寂静。此时,小康隐约明白自己踏入了一个陷阱,但为时已晚,对方已经可以握住自己裸聊的“把柄”了。按照对方的要求,他在群里发了两个1000元的红包,其他5个人很快拿到了红包。

经历了这一切,“娜娜”告诉小康,视频可以删除,但电话通讯录“另当别论”。小康只好继续发红包。从下午1点到4点,不到3个小时,他发了91个红包,每个1000元。在此期间,小康还收到了娜娜的付款码,他顺从了,转了5万多元。

但噩梦依然没有结束。第二天,娜娜打电话阻止小康报警,要他交“保安钱”。小康3分钟发了14个红包。短短两天,小康发了105个红包,共计10多万元。但对方还是咄咄逼人,小康真的没钱,只好报警。

在警方询问过程中,小康吐露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钱,被骗的钱大部分是他按照对方要求从各个平台借的钱。不知道,小康并不是唯一一个同时陷入“裸聊”诈骗的人。仅在这起案件中,全国至少有14名受害者。

承办此案的浦东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受害人下载的APP可能含有木马或病毒。当受害人下载后,手机信息就成了对方的“囊中之物”。在警方的调查下,发现受害人损失的资金早已通过多个支付宝账户或银行账户化为零。警方追查到一批专门为犯罪分子洗钱的人,即胡等人。

到案后,胡交代,他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但这种非生产性的生意,轻松的工作内容,高额的收入,以及“只是算账,我没有参与犯罪”的侥幸心理,还是让这些年轻人陷入其中。他们频繁更换微信群,解散,重新建立新群,重新解散,重新建立新群,等等等等。不知不觉中,他们转的钱也在“稳步攀升”。2020年9月,胡某、程某等10余人被抓获。

公诉人指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犯罪所得的款项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转移资金,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种方式。2021年2月9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胡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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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海燕文字编辑:王显乐标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丽媛

来源:作者:王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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