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年上半年以来,网上出现了很多“单身兼职”。这些所谓的“兼职”,打着“足不出户,天天挣钱”、“点点鼠标,轻松赚钱”的旗号,实际上是正在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
南宁的孟女士在某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兼职简历,很快就有陌生人邀请她做“刷榜”兼职。
广西南宁孟女士:他说是网上兼职,在家操作就可以了。最高订单是20到30件。
随后,对方让孟女士添加该调度员的QQ号。配送员马上给了她一个二维码,说只要扫码就可以“刷单”。谁知,孟女士扫码后,立即损失了900元钱。
广西南宁孟女士:(他说)搞错了,然后他(给我)推荐了一个注册退款流程。
按照对方的要求,孟女士进行了退款登记。这时对方又出示了一个二维码,孟女士继续扫描。结果银行卡里的27000元马上就被划走了。为了拿回钱,着急的孟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陆续扫描了几个平台的二维码。钱没退,储蓄卡和信用卡被刷走6万多元。南宁的黄女士下载了一个刷机App来“刷”具体的网店。每次她需要垫付订单款,完成一个“刷”任务,就可以返还本金,赚取订单金额5%的佣金。
广西南宁黄女士:她让我往这个(公司)账户里打钱。审计结束后,她说等钱到了,马上把提成退回去。
刷了3单,成功赚取佣金后,刷单App的客服告诉黄女士,由于她信用良好,可以启动福利订单任务,每单的佣金提高到8%到10%。为了拿回福利单的本金和佣金,黄女士一步步落入陷阱,投入了8万多元。直到客服失联,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黄萌女士向当地警方报案。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大队黄清帆: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然后轻松工作,让他们在家一天能赚两三百或者四百元,用这个幌子引诱一些年轻人,固定工作相对少的或者没有工作的,家里带孩子的(家庭主妇)。
据了解,近年来,刷单诈骗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违法行为,受害人群广泛,作案手法多样。因此,刷单诈骗成为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仅广西南宁警方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647名,刑事拘留122人,其中单类型诈骗占南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数的21.5%,发案数排名第二。这些单一类型的诈骗手段都一样。
“指尖赚钱”其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套路
通常的计费手段是通过预付款和事后结算的方式来骗取预付款。
记者随机添加了一个兼职赚钱QQ群,一个叫“小芳有点甜”的客服添加了记者QQ,询问是否需要交兼职账单,并附上了工作内容供记者考虑。几分钟后,客服“小芳有点甜”称审核已通过,记者添加网名为“小东”的客服QQ号开始工作,并发来视频教程。
这个视频教学中的刷单流程很简单,就是客服发来的“商家二维码”,单个用户扫描后,会弹出一定金额的支付界面,让用户输入支付密码,然后弹出所谓的联系商家支付界面。客服“小东”特意通过QQ电话语音指示记者“刷单”,并发来二维码图片,要求记者快速扫码。还说这个二维码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求记者尽快完成“订单”,然后记者按照他的指示扫描了二维码。
北京计费客服小东:这是4996元的付款。如果是第一次支付,不要用指纹,只需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选择柏华支付,输入密码,公司会弹出代你支付,不扣你钱,然后我们公司支付。
客服小东一直催促记者赶紧输入支付密码。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记者终止了支付。10分钟后,与前方记者对接的客服“小芳有点甜”通过语音电话催促记者赶紧办理“订单”。
小方有点甜:你不做,商家就扣我们押金,我们扣几百块吧。订单还是很多的,一天大概150到200(提成)。
那么,记者输入支付密码后,真的会出现“企业支付”吗?记者在网上搜索关键词“扫码商家支付”,发现输入支付密码后,钱被取走,客服随即失联。不存在所谓的“企业来交”,“单身兼职”的风险由此可见一斑。
刷单是非法经营模式,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商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和销量,选择刷单。一方面是被刷单卖家欺骗;另一方面,选择刷他们的账单是违法的。无论是刷单还是选择刷单的商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某款产品时,不难发现会有一个“按销量”的搜索按钮。在成千上万的电商产品中,销量越大,好评越多,搜索结果的榜首。专家认为,电商平台刷单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是电商平台的排名机制和大多数消费者习惯的购买参考。很多商家通过刷量获得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访问。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他自己就是想欺骗消费者,这是他工作的内容。他触犯了法律,所以即使作为受害者,也很难得到公众的理解。
专家指出,刷单行为是一种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教授:广大电商应该认识到刷单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营销活动。一旦被发现,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此外,还会被善意列入黑名单。
(央视记者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