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记录怎么删除(银行卡里的钱被屡屡被盗刷?原来是老乡在操作)

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通讯员清溪)“快捷支付”现在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支付方式空,为了满足用户高效快捷的支付需求。很多app都开通了“银行卡绑定”功能,消费者通过app绑定银行卡即可实现平台支付。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该功能盗刷。一不小心,银行账户里的钱就悄悄消失了。

近日,永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微信绑定银行卡”引发的盗窃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蒲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2720元,退还被害人。

案例回顾

微信交易记录

云南人张和一个老乡一起在温州打工。由于张的文化水平有限,他经常在操作手机时寻求帮助。2021年2月初,张某要求用微信号绑定一张银行卡进行快捷支付,并在操作过程中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了张某。

不久后,他提出自己的话费套餐太贵,并在张某的陪同下到营业厅办理了一张新的手机卡。在办理过程中,他说没带身份证,让张某用身份证帮他办理。随后,他通过手机卡注册了昵称为“无聊时想你”的微信号,分几次将卡里的钱转走,用于还债和消费。

今年2月8日,我和他分三次盗刷张某银行卡内5000元、5000元、10000元。两天后,他用这种方法从张的银行卡里盗走了2万元...

张某在卡内一次性存钱时,通过短信发现卡内余额有误,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5月20日,被告人和a某在永嘉县桥下镇被警方抓获归案。

该案经审查起诉至永嘉法院。

“我以前用手机,有时候会删短信,所以前期没发现银行卡被盗。”受害人张某说。

被告人和a向法庭供述,绑定银行卡后第一次转账需要人脸识别认证,他们找了个借口让张某刷人脸认证,后来转账支付很顺利。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8日至同年2月26日期间,分一定次数,通过微信刷卡、转账等方式,在张某银行卡内共计人民币82720元。

结合被害人陈述、微信交易明细、银行交易明细、查封决定书及查封清单等证据,法院认为,被告人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永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为确保手机信息和账户安全,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时刻关注手机支付提醒短信。如果发现手机收到异常短信,要及时联系银行,查清钱款交易情况,有固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财物、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以免遭受金钱损失。

本文来自【温州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党媒信息国家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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