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赵子君
四川西充张女士结婚十余年,一直被丈夫暴力殴打威胁,不忍向法院请求人身安全保护。近日,经法官与双方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我经常被殴打和虐待。如果有人来劝我,他甚至会打劝我的人。”张女士介绍,她和李结婚十几年了。这段婚姻给自己带来的不是甜蜜的幸福,而是噩梦般的争吵和家庭暴力。今年2月,她无法下床。“我已经多次提出离婚。每一次,他都信誓旦旦地说再也不会暴力了。他还写了保证书,但很快就复吸了。”
“我要离婚!还要申请人身保护令。”3月7日凌晨,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向西充县人民法院多福法庭递交起诉状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要求法院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并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工作人员在审查起诉材料时发现,李确实对张女士存在严重的家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张女士符合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随后,多福法院的执法法官联系并组织双方就张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事举行了听证会。
“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旦下达,必须搬离住所,禁止触碰儿子、女儿、骚扰妻子!”室内调解时,执法法官对李说。
李得知情况后,当场多次为家暴道歉,并当庭承诺,以后再也不会对张某实施家暴。张女士也认可李的说法,随即撤回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双方都表示会冷静处理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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