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晓颖)为帮助就业创业困难毕业生,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任堇社保局〔2019〕122号),市人社局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22号)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标准发放。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贫困劳动力家庭的学生(有原始档案的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毕业学年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项条件申请,不得再次申请。
时间管理
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9月10日开始,2021年10月31日结束。安排如下:
申请受理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请受理。
审核和公示阶段:高校要及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公示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资源中心。
补贴发放阶段。中天人力资源中心收集汇总高校申请材料,核实后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社局将于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社保卡银行账户。
工作要求
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把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作为稳定就业、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资助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高校和有关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摸清本市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有针对性地,提供持续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