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你和别人发生纠纷时的证据吗,这种纠纷去公安局甚至去法院?答案是不一定。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你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能没有法律效力。要使微信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只能删除,不能添加。当我们提供它们时,注意不要故意删除一些记录,然后截屏或记录它们。中国法院将比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的完整聊天信息,核实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提供我们微信账号的登录过程演示您可以使用录屏功能完整记录登录微信的过程,用来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您身份的真实性。
三。提供双方的个人信息接口。点击自己和对方的微信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屏或录音。微信号是改不了的。结合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手机号、头像等信息,可以很好的固定双方的真实身份。
第四,保留登录微信的原手机、平板或电脑。在法庭的质证环节,法官会让你充分展示从打开微信到打开的聊天记录,还会查看双方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内容。
5。可以向法院申请向腾讯公司调取微信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腾讯不能保存用户的聊天记录,所以法院只能调取用户的部分注册信息。
六。保留微信记录证据。对于重要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或者去可靠的电子证据保全公司进行保全。
七。可以自己调用微信转账记录
第一步:在微信底部的菜单栏,选择“我”-“支付”功能菜单。
第二步:进入支付菜单主界面后,选择“钱包”功能。
第三步:在钱包功能主界面,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
第四步:在计费功能界面,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在此界面出现“下载计费”功能。点击本功能进入计费下载界面。
第五步:在票据下载界面,有两个功能选项:用于个人对账和用作证明材料,分别对应票据的不同用途。个人对账的账单是Excel格式,证明的账单是PDF格式。
第六步:选择调用目的后,可以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范围,支持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调用,最长不超过一年。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档: (一)通过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保存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制件,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印刷品或者其他可以显示和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