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消息怎么全部删除介面标记删除(买家7500元拍下小汽车,卖家却说标错价格不肯发货……法院判了)

森林生命力的“标错价”仍在发酵,

淘宝二手拍卖再次出现。

类似的网购纠纷...

买家以7500元拍下奔驰。

卖家:价签不对,请申请退款。

近日,刘墉(化名)向红星资本局反映,车浩洪毓公司在淘宝平台“阿里拍卖-泄密”板块经营一家名为“二手车淘宝”的店铺。2019年11月14日,他以7500元的价格拍下一辆“奔驰GLA级2016款四驱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

刘墉说,当时店铺页面显示车辆是“一口价”秒杀,价格4000-7500元。刘墉以7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它,并完成了付款程序。



采购订单

但照片拍下后不久,该店客服联系他,称“此车不在售”,“已无库存”,希望刘墉退款。

刘墉拒绝退款,并在随后的几天里多次催促发货。





2019年11月19日,车浩酷派公司通知刘墉,其拍摄的奔驰车因后台系统标注错误价格,车源已被出售,无法正常交易。该公司再次建议刘墉申请退款,并赔偿100元。



刘墉拒绝接受上述解决方案,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2019年12月23日,双方提起诉讼,要求解决赔偿方案。

法院判决:

判卖方赔偿近20万元。

一审庭审中,酷车称公司有两种交易模式(全车价和预付款)。由于刘墉是在“双十一”期间购买的,所以只能是预付款的形式。“全车价仅为展示,公司误将预付款标注为全车价,实际金额7500元为预付款”。

然后在二审庭审中,酷车也表示淘宝系统故障导致整车价格标注错误,车辆现已售出,无法交付。



根据红星资本局二手车平台查询,目前全新奔驰GLA官方指导价为27.68万-33.28万元,而二手奔驰GLA 2016款成交价在16-22万元不等。

然而,刘墉认为他的购买过程没有任何问题。由于对方无法交付车辆,他希望对方承担违约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指出,刘墉与车浩酷派公司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义务。最终,一审判决车浩酷派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支付刘墉19.65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车浩酷派承担。

二审中,成都中院维持原判。

据天眼调查,目前,好车酷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已被强制执行,执行金额20.08万元。



本案的两个焦点争议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红星资本局认定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涉案网购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第二,车浩酷派公司是否应赔偿刘墉的损失及损失金额。

关于第一个问题:

一审法院认为,好车酷酷公司通过淘宝拍卖在网站上展示了二手车的品牌、型号、外观、里程、唯一车架号、付款方式、交付方式等涉案产品的详细信息,已经具备了起草合同的主要条款。

酷车公司辩称其车辆价格仅为展示,与刘墉通过网站设定的程序完成下单、付款等交易行为不符。车浩酷派公司在网站上发布明确具体的商品销售信息,并将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条款公之于众的行为属于要约。刘墉的订购和支付行为实现了车浩酷派公司要约的承诺。

关于第二个问题:

法院认为,车浩酷派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但在刘墉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也明确无法交付涉案车辆。因此,刘墉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车浩酷派公司赔偿损失。

基于好车酷酷公司在沟通记录中明确告知对方整车价格实际为20.4万元,且其在页面上明确标注整车价格为裸车价格,不含税、转让费等相关费用,一审法院在19.65万元范围内支持了刘墉主张的损失20万元。

具体的赔付依据是,车浩酷派公司认为车辆实际价值为20.4万元,刘墉不主张返还已付款项,故车浩酷派公司应向刘墉承担19.65万元(20.4万-7500元)的损失。

律师观点:

消费者按程序购买,买卖合同有效。

以7500元买奔驰为例,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的尹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发生过很多次。到底是商家错误的价格设定,还是吸引流量的手段,不好判断。但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最核心的争议是合同是否成立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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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表示,本案中已通过网站设定的程序完成了下单、付款等交易,涉案买卖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但酷车公司表示,消费者拍下的车辆已经售出,无法完成订单。对于上述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商家认为合同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就要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但是商家不能随意取消订单,或者要求消费者退款。相反,他们不得不向法院起诉。合同是否可以具体撤销,需要法院判决。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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