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引起热议。最近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对此进行了解释。
微信支付商户的支付代码描述。图片: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微信官方账号截图
1月5日,微信支付表示,目前微信支付的个人支付码和商户支付码均可正常使用,未来如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1月6日,支付宝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新财经表示,“目前用户可以正常使用收款码,与原来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发布。通知指出,“对经营活动特征明显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向其提供特约商户的支付条码,并参照特约商户的相关管理规定。”
2021年11月27日,新华社等媒体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的说法是一种误解。
智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网财经记者表示,网上普遍存在一种误解。不是说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而是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有明显商业活动的收款行为。不是个人静态采集码不能用,而是个人静态采集码不能用于线上远程采集,线下面对面个人静态采集码还是可以用的。
中国人民银行的人也打了个比方:如果消费者在早餐摊买煎饼果子时习惯用手机支付,现在还可以用扫码等方式支付。,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之前使用过运营收款码收款,则不受影响。
此次支付,微信还指个人收款码是微信支付为个人用户提供的收款产品,商户收款码是微信支付为与财付通签约的商户提供的收款工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不同的收款码。
至于商户收款码,微信支付是指支持付款人使用微信卡支付,辅助业务操作的功能更多,收款额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