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陈志民长期关注数据归属和安全问题以及个人信息保护,重点关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目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面临哪些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围绕这些问题,陈志民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专访。
陈志民建议对电信网络诈骗单独处罚,降低定罪门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他建议制定更明确的定罪评价标准,区别于普通的侵财犯罪,提高法定刑。可以在刑法中增加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明确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观故意,以及从事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可以定罪。
陈志民(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数据安全法
“大数据时代的里程碑式法律”
新京报:您一直关注数据所有权问题,并多次向CPPCC会议提出建议。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对数据所有权提出了哪些要求?你对这项法律的实施有什么看法?
陈志民:数据是数字经济中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国家核心战略资源和重要的社会财富。如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萌芽,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而这些都是基于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目前,中国已经正式进入数字经济红利大规模释放的时代。数字经济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与此同时,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安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问题。
多年来,我一直呼吁明确数据所有权。因为数据所有权不是简单的所有权或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个人隐私安全、国际社会安全和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问题。数据归属不清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迫切需要明确数据的所有权,确定哪些数据属于公民,哪些数据属于国家,企业应该如何使用数据,公民、国家、企业应该有哪些权利、权力、利益和责任。在我看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党的领导,主体在人民,主权在国家,政府管理,公有制,企业发展,共享,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持。
去年9月实施的数据安全法,从更好地维护大数据时代的国家安全出发,明确了党对数据安全的领导体制,明确了各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对维护数据安全的管理责任,明确了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了维护数据安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分类分级的数据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了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审查制度。规定了数据使用者和处理者保护数据安全的义务,明确了公民维护数据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了数据的国际合作等十个方面。回应了数据所有权问题,为有效解决目前我国数据安全的突出问题奠定了法律基础。
可以说这是大数据时代的一个标志性法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表现突出
“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影响平安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
新京报:在刑事犯罪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突出案例有哪些?
陈志民:两会上,我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其实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突出表现。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较2020年12月增加429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3.0%。预计2025年中国总数据的全球份额有望达到27%以上。与此同时,我国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地从社会进入网络空空,呈现出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接触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乃至平安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电信诈骗高发的源头,不法分子非法获取、非法倒卖的各类数据成为策划、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案件数量最多、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形式。目前这类刑警占全部刑警的46%,大部分城市超过50%。很多人被骗破产,被骗变穷,被骗返贫,被骗自杀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大量诈骗相关资金被转移到境外,大量人员偷渡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严重影响边境安全和国家形象。
新京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哪些突出特点?
陈志民: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从案件数量来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在高位运行。这类案件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涉案。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相关犯罪中,未成年人2200余人,同比增长18%。第二,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骗的案例很多。从行骗领域来看,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赏、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方面。老年人主要关注独居老人的养老投资、医疗保健和情感友谊。三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比较突出,很多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四是犯罪团伙通过技术外包、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逃避监管或侦查,加强犯罪的“技术对抗”,导致犯罪实施的“门槛”大大降低。
新京报:有没有让你印象深刻的典型案例?
陈志民:近年来,公安部坚持高压严打方针,连续组织开展“长城”、“云剑”、“破卡”等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抓钱主、铲窝点、打平台,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转移赃款、洗钱平台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最新数据,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摧毁“两证”涉黑犯罪团伙3.9万个,追回、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去年4月,一则公安部查获近70吨手机黑卡的新闻冲上热搜。本案是公安部发起的“净网2019”1号集群战役。该案表明,从“电信运营商”到“卡商”,再到“号商”,再到下游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本案已经形成了一条全链条的黑色灰色犯罪产业链。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0余名,缴获手机“黑卡”和物联网卡1800余万张(重约70吨),缴获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3万余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6723万条。
该案是全国公安机关对网络黑灰产业生态圈开展全链条、全方位集中打击的首例典型案例,为今后的打击治理提供了有力借鉴。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要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违法犯罪的漏洞,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和源头控制”
新京报:据你观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还存在哪些短板?
陈志民: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 *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重拳出击,综合施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类犯罪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但还是有一些不足。一是在通信领域,电话卡的实际情况突出;运营商内部存在系统漏洞;物联网卡管理问题突出,部分发卡机构向诈骗团伙出售物联网卡;线上开卡监管薄弱,门槛低,二次认证等风控机制不完善。二是金融领域,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账户监管薄弱,大量利用空空壳公司账户实施诈骗;三方支付公司成为洗钱团伙的重要渠道;诈骗资金拦截机制不完善;洗钱渠道瞬息万变。三是在互联网领域,搜索引擎公司未能有效过滤违法信息,诈骗团伙可以轻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信息;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存在漏洞;并且缺少服务器域名管理。犯罪嫌疑人通过批量租用境外服务器、购买域名网站的方式实施犯罪;APP开发使用混乱,通过虚假APP实施的诈骗案件已占总数的60%;虚拟拨号设备、AI智能、“猫池”等。都是用来诈骗的。
此外,打击处罚和关键人员管控难度大。一方面定罪量刑偏轻。现行刑法主要以诈骗数额定罪处罚,很多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但由于国外取证难等因素,可查证的数量不多,各地认识不统一,导致无法批捕起诉,打击力度处罚低。另一方面,对诈骗重点人员的控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大量重点人员遍布全国和国外,难以控制,海归再次出国从事诈骗活动的情况突出。
新京报:您认为应该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陈志民:我建议,首先,将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单独的刑事犯罪,降低定罪门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建议建立更明确的评价标准,增加法定刑,区别于普通的侵犯财产罪。可以在刑法中增设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罪,明确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存在从事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的,可以入罪。
二是压实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源头控制。建议尽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要明确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金融、通信、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监测职责;明确具有支付性质的金融企业、平台和机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要求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体提前建立“新业务风险自我评估机制”。建议在法律中明确,金融、通信、互联网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被诈骗嫌疑人利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引导企业积极遵从。
第三,落实重点人员源头管控和失信惩戒措施。建议完善相关重点人员退出防范机制,将从事欺诈活动的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国家征信平台。
新京报记者何强校对王新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