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菜鸟驿站的条件(未经业主同意 住宅楼里开了家菜鸟驿站)

来源:青岛王新

中新。人民网11月27日电(记者王天)近日,李沧区某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5号楼1楼开设了菜鸟驿站。虽然取快递更方便了,但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店主说:“菜鸟驿站可以开在居民楼里吗?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难道不需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吗?”目前很多业主的诉求是驿站能尽快撤离,而王新(0532—80889431)也从李沧区城建管理局了解到,菜鸟驿站的启用需要提前告知相关业主。

居民楼里有菜鸟驿站

王女士是李沧区某小区业主。她说,最近在大楼一楼开了一个菜鸟驿站。来往取件的人多了,还有噪音,也增加了安全隐患。“那么在防疫期间,这么多人进出5号楼就不太合适了,如果把房子改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也要征得我们的同意。”

根据这一情况,Zhongxin.com查询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百七十九条写道: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房屋改建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什么是感兴趣的所有者?信中了解到,根据经营场所的不同用途,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是不同的,但具体确定。一般来说,业主将住宅变更为营业用房的,应当认定该楼内的其他业主为“利害关系人”。

开菜鸟驿站要什么条件

对于这种情况,菜鸟驿站负责人表示,该店铺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按照菜鸟驿站官方要求申请的店铺地址于10月27日入驻5号楼,之前并未向物业备案。对方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理解需要征得楼主的一致同意,并表示,目前由于四期入住率不高,每天快件量较少,控制在200至300件之间,仅在“双十一”期间,楼道内堆积的快件较多,可能会对业主造成影响。“目前不可能撤离,因为我还住在这里。如果业主有什么意见,可以和我讨论,积极改正。”

菜鸟驿站入驻居民楼,称未向物业报备。对此,王新联系了物业进行核实。工作人员表示,今年10月,确实有菜鸟驿站从3号楼搬到5号楼1楼。但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只要对方有相关资质材料,合法经营,就不需要向物业报备,物业只是向其提供正常的管理服务。“之前确实有业主问我们能不能管这个事,但是我们管不了。如果有噪音或者单元门一直开着,我们会监督。”

菜鸟官方说:房产中介

对此,信网与菜鸟驿站官方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回答了驿站点的选址要求。首先,车站主要分布在网点、写字楼、居民楼等区域,其中写字楼必须在4楼以下,居民楼只能开在1楼。其次,菜鸟驿站不要设置在花圈寿衣店、成人用品店、垃圾回收站、厕所旁边。“但具体的话还是要以审核为准。”

其中,关于小区邮站的开设,当王新询问菜鸟邮站官网是否会征求相关公众意见时,对方表示协调工作主要由物业来做。“开菜鸟驿站的要求只有物业允许,业主的工作就是尽可能让物业代表菜鸟驿站。如果物业出来了,就更好协商了。据我们所知,物业已经挨家挨户协商了,放了大喇叭,大部分业主都同意。”

不过物业告诉中新。com表示不认可这种说法,称不存在上门征求公众意见、“大喇叭”告知业主等行为。

至于《民法典》第279条体现的内容,是否是菜鸟驿站在居民楼内设立地址的前提条件,是否有官方明文规定,菜鸟官方表示不了解,需要进一步核实后再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信网尚未接到任何相关电话。

[/s2/]城管局:应告知业主“房改商”的行为[S2/]

针对菜鸟驿站“住改商”的情况,李沧区城建管理局物业处告诉欣欣。根据相关规定,这种行为需要告知有兴趣的业主。山东丁原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菜鸟驿站启动时,站长要出示相关通知,有意向的业主要签字确认等。不过目前事件已经发生,相关营业执照已经办理。在不扰民的前提下,产权人没有所谓的监管责任。现在车主很难要求车站疏散。目前车主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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