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渔船私自搭载或者超载人员;天然气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当快递员收取未开封的快递包裹时,他会检查所交付物品的内容...近日,广西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了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各级有关部门近期立案查处的11起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警示作用。
案例一:平乐县查处平乐中威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5月20日,平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平乐中威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平乐县铺设的天然气压力管道,如乐瞳大道市政管道天然气工程压力管道、平乐县DQ线市政管道天然气工程压力管道、赵州大道至消防救援大队市政管道天然气工程压力管道、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者应当使用并取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平乐县市场监管局对平乐中威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来宾市查处林某友渔船非法装载超载人员行政处罚案

1月20日上午10时,来宾市农业和农村局执法人员在红水河蓬莱岛附近河段检查时,发现一艘渔船上有多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靠岸接受检查。查明该船船主为林某友,船名为桂来渔20037,核定船员2人,实际船员4人。怀疑该渔船用于私自搭载某公司施工人员检查工地地形。
经查,认定林某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八)不得利用渔船私自装载、超载人员和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来宾市农业与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对林某友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贵港市查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行政处罚案
6月8日,贵港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镇龙镇邮政快递超市进行调查,发现邮政快递超市前台工作人员于6月6日上午10时57分至11时13分左右收取快递包裹时,对寄递物品进行未拆封检查,违反了《中国邮政快递超市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责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镇龙镇邮政快递超市停业整顿30日。
案例四:中国民航空广西安全监督管理局查处梧州机场行政处罚案
4月9日,某飞行学院DA-42飞机在梧州机场执行飞行训练任务。同时,西江机场从安保角度出发,启动了“集结待命”应急响应。因信息传递不畅,一辆主消防车未经管制员许可,穿越滑行道进入导航空装置活动区,致使导航训练飞机拉起通过场,违反了《运输机场运行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塔台管制员许可,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正在运行的跑道或滑行。
事件发生后,梧州机场未及时在航空空安全信息网上填报“梧州机场集合备降应急响应事件”信息,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向当地报告,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空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运输机场运行安全规定》第三百零五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空第三十九条规定,广西民航局对梧州机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000元,对当日值班信息员徐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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