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条件-经营三类医疗器械要求

第二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第七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

  第三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程序   第九条 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行政机关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需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十一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   (三)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四)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   (五)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七)拟办企业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受理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对拟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本办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

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已经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公众有权进行查询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条件

3类器械多了,诸如植入关节,血液透析管路,造影导管,编码代号6815注射穿刺器械分类编号6815.1管理类别Ⅲ类品名举例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及其胶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光纤针、静脉留置针、一次性配药用注射针、穿刺针分类名称注射穿刺器械编码代号6815注射穿刺器械分类编号6815.2管理类别II类品名举例玻璃注射器分类名称注射穿刺器械管理类别Ⅱ类---6834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品名举例高压注射器编码代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分类编号6866-01管理类别Ⅲ类品名举例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静脉输液(血)针、血袋、采血器、血液成分分离器材、连接管路、与血路接触的开关、血液滤网、药液过滤滤膜、空气过滤滤膜、麻醉导管、一次性使用血液过滤器分类名称输液、输血器...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条件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可以委托他人经营吗_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可以委托他人经营吗_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目录怎么写申请表: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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