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媒体记者陈文
2018年11月27日,上线41天的“相互保险”更新升级,告别保险定位,成为网络互助形式的“相互宝”。2021年12月28日,互宝宣布平台于2022年1月28日24: 00停止运行。“互宝”从头到尾都在反映一个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变化。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2011年国内第一家网络互助平台“抗癌公社”诞生,到宣布关闭最后一家,网络互助刚刚走过10个年头。
2021年12月28日,互助平台“互宝”宣布,为了更长远地保护会员权益,经过慎重考虑和讨论,将于2022年1月28日24: 00停止运行。为了避免会员保障中断,互宝会员可以选择是否选择新的保障方案。
此前,百度灯塔互助、美团互助、腾讯投资易互助、水滴互助等。纷纷被关停,“互宝”是最后一个被关停的大型网络互助平台。
相互保险就是保险
互宝不保险?
网络互助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用户群,集合所有人的力量帮助患病的会员渡过难关。如果会员患了重疾,其他人平摊所需医疗费用,自己患了重疾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互助。“帮助别人,保护自己;如果一个人生病,所有人都付钱。”符合条件的会员加入后,遇到包括99种重疾、恶性肿瘤、特定罕见病等重大疾病,可申请30万元或10万元的互助金。费用由全体成员分摊。
2018年11月27日,持续41天的“相互保险”更新升级,告别保险定位,成为网络互助形式的“相互宝”,原因是梅辛人寿和支付宝的相互保险产品涉嫌违规。新的相互宝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不再与梅辛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互保险团体重疾险相连。在支付宝、蚂蚁金服和梅辛相互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三方合作下,随着梅辛相互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退出,蚂蚁金服成为了这个网络互助计划的最大组织者和推动者。
2021年12月28日,互宝发布停止运营通知,称互宝“愿意承担最后三期的分摊金额,即使关停后,符合条件的用户仍可获得帮助”。双方的这一决定将使宝至少损失30亿元。最新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互宝会员7500万,已完成71个互助环节,帮助患病会员超过17.9万人。
以前的“相互宝”,在形式上可以说既是众筹,也是保险。“相互宝”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其实互助平台能否正常运营,我们都要打个问号。从2020年开始,让“相互宝”等受不了的关键点是,网络互助被纳入银监会监管范围。
2020年9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中,点名了“相互宝”、“水滴互助”等互助平台的风险隐患,显示其为无证经营,利益相关方风险不容忽视。部分预付费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和管理不当,还可能造成社会风险。
2021年2月1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该规定共5章83条,对许可要求、线上线下业务合作与分离、跨区域保险经营、互联网平台对保险行业的要求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2021年10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含互联网保险公司)明确了四大“准入门槛”;对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10年以上的普通寿险(定期寿险除外)和普通年金保险产品设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现在,我们可以确定“相互宝”是一个互助计划而不是保险。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很难,合规成为“互宝”产品最大的发展桎梏。
另外,互助模式很难操作。由于“相互宝”是一个非保险的互助计划,在赔付环节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谁该赔付、如何审核等,而“相互宝”开创的赔付专家组制度也在一系列维护公正客观的问题上引发了巨大争议。“相互宝”自推出以来,出现了拒赔、骗取保险理赔等纠纷,成本分摊一路走高,相对于其他保障的成本优势不再明显。“互宝”一个月分享两次,即使最高扣费也不过六七块钱,但其公开数据显示,1亿会员中有30%来自农村和县城,60%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因为用户极度下沉,可以说是对股价怨声载道。事实上,“相互宝”等互助计划在前期通过较低的价格和平台补贴来吸引用户。但在运营过程中,随着患病人数的增加,成本分摊逐渐增加,对价格敏感的用户自然选择主动退出,用户的退出又进一步增加了成本分摊,形成恶性循环。
当然,网络互助也不是完全没有发展空。银监会指出,国际网络互助平台(P2P保险平台)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个人互助模式、团体定制模式和其他创新模式。国际P2P保险平台一般以熟人小范围参与为主,保险标的多为小产品,分布较广,业务相关方风险和卷款潜逃风险相对较小。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将P2P保险平台纳入监管范围,由保险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必要时还要接受证券监管的审查。一般不存在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情况。
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近两年来,国家充分考虑了公众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各地政府纷纷主导或引导推出“惠民保险”。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由政府背书,以更低的门槛实现网络互助的替代。网络互助平台倒闭的背后是医保的局限性。政府应大力加强全民医保等商业保险的推广和普及,鼓励公民积极购买,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公民抵御重疾风险的能力。
互联网保险行业
不再“野蛮生长”
随着网络技术和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搭建相关网站和APP平台的技术门槛大大降低。据统计,仅2018年,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10531件,同比增长121%,成为投诉重灾区。如何理解非法商业保险的危害?一些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在保险机构外形成闭环,监管机构难以及时发现;有的通过持牌保险机构的品牌和信用获取非法利益;一些境外机构通过搞全国加盟、频繁更换合作保险机构、转移到省级边境地区等方式逃避监管。一些非法组织和人员以保险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和传销,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有的严重侵蚀行业利益,影响保险机构稳健经营。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保险市场的公信力,也影响了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信心。
“互宝”从头到尾都在反映一个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变化。以前提到金融,人们的第一反应是银行。从全球来看,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的比重确实是最大的,但是现在银行已经不能高枕无忧了。当所有行业都在积极拥抱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时,金融行业不能袖手旁观。社会化的趋势和大数据的应用给金融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新的金融模式。信息技术催生了新的金融模式,重塑了金融业态。来自行外的资金以灵活的运作方式和更高的收益比吸引会员,与商业银行同台竞争。
随着网络技术在保险业的不断应用,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保险的在线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明显加快。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明来教授认为,网络互助在我国具有实验和探索性质,在目前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起到了阶段性的积极补充作用。但与监管明确、运作更成熟的商业保险相比,网络互助在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想要更高确定性保障的用户来说,转投保险产品是更好的选择。
北京大学博雅分校的著名教授孙祁祥写道,保险业“管理”风险,而风险不可能消失。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规模的增大,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风险总量会越来越大,风险种类会越来越多,风险结构会越来越复杂。只要风险存在,以风险管理为己任的保险业就有充分的理由存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而是必须稳步增长才能满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国内外金融保险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在业务渠道放宽的背景下,保险业抓住机遇发展移动展业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的发展,金融监管模式不断面临新的挑战,金融业务的管理和监管体系需要全面升级。
2012年,保监会进一步放开了“允许保险机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允许保险机构参与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拓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品种和范围”、“拓宽境内股权和不动产投资范围”等投资领域,几乎涵盖了保险业所有可预期的投资工具,打通了保险、银行、证券、信用等其他金融行业的产品和投资渠道。自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立了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组成的保险市场体系,形成了涵盖寿险、财险、医疗险、再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的产品体系,在分担风险、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对互联网众筹和保险的监管,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收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准入标准,明确业务边界,进一步收紧互联网保险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第三方平台等相关方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
信息技术推动下的金融电子化和电子金融化,客观上以各种方式将金融服务整合在一个综合服务平台中。金融业作为实体经济的血液,包括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基金,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不是一个个孤岛。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陆续实施,行业被迫依法合规经营,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将逐步从“野蛮生长”走向成熟。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