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化判过刑(「原创首发」后知后觉·辛辣点评系列之一:《心理罪》)

国庆假期,闲来无事便想在视频网站上找一部罪案类型片看看,选来选去,挑中了这部《心理罪》。之所以挑中,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大众对此剧的评价还不错,第二是剧名有了些美剧的味道。断断续续地用了三四天,把23集网剧看完了。

看完了之后,忍耐不住心痒手痒,就想把自己对此剧的一些看法写下来,于是就有了本文,也进而有了《后知后觉·辛辣点评》系列。最初的想法,是把近段时间内比较热门的罪案、刑侦剧刷一刷,然后从一个曾经的“警务工作者”的角度出发,给这些剧“挑挑刺”。

好了,闲话到此为止,开始对《心理罪》的点评。

第一部分,整体印象

从整体来说,《心理罪》算得上是一部合格线以上的改编网剧。在整部剧中,用了大量的“两两结合”的手法:比如倒序与正序相结合的叙事手法、方木和邰伟的“双核”主角、刑侦与情感的双重戏份、罪案侦破与人物内心斗争的双主线等等。单独拿出其中一条来看,在其它影视剧中并不少见,但是如此多的集中体现还是第一次看到。这说明编剧、导演对本剧有着独到的理解和处理方法,我觉得这是值得夸赞的地方,也是本剧最出彩的地方。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本剧最让人跳戏的地方也在于案件侦破过程中穿插了大量的感情戏、内心戏。23集的剧情,一共讲了四个案件:建筑工人连环强奸杀人案、吸血鬼连环杀人案、吴涵连环杀人案、孙普连环杀人案。这四个案件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案件更类似于主要角色的“背景介绍”,并没有太多地去展现案件的难度和双男主的破案过程。从第7集开始进入吴涵连环杀人案后,剧情便开始“拖拉”起来,感情戏与刑侦戏平分秋色,让人不由自主地在“青春戏”和“刑侦戏”之间跳来跳去,有时候是真的要“快进一下”。

还有一点是最让我无法接受的。在最开始看到“心理罪”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是有一点小期待的。因为我认为这代表了编剧和导演开始把罪案剧推向了一个新的深度,不再只关注于犯罪的手法与刑侦的过程,更注重于整个过程中罪犯与警察之间的心理变化与心理博弈。然而,剧中直接把“心理罪”当成了一种罪名,就和“抢劫罪”“绑架罪”一样,什么时候刑法中多了这样一个罪名?依我看来,编剧或者导演的本意,是想把“心理罪”解释为“因为心理因素导致的犯罪”。但是当剧中人物一本正经地说“他犯下了严重的心理罪”的时候,真的是像吃个了虫子那么难受。个人认为,本剧的剧名改为《心理·罪》更为恰当。

第二部分,角色塑造

本剧的主要角色有方木、邰伟、邢局、乔教授、陈希以及各个罪案的凶手等人。

方木的扮演者陈若轩,是一名94年出生的新生代演员,在第一次参演网络剧、第一次担任男主的情况下,能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是可圈可点。最令人惊艳的是,在方木直面自己的“心魔”时,陈若轩分饰两角,能够把“心魔”也就是人的黑暗面的邪魅展现得十分到位,确实加分不少。同时,陈若轩在塑造方木的时候,表现出来的人物的张力不够,并没有把不同时期的方木的特性完全展示出来,比如方木初登场时的意气风发、吴涵连环杀人案中的挣扎与无力、孙普连环杀人案中的觉醒与成长等等。总的来说,陈若轩的在剧中的表现还是在水准线以上的,特别是相对于“流量小生”来说,有进军实力派的潜力。

邰伟的扮演者是王泷正,话剧演员出身的他表演功底十分扎实,对于人物的把握也十分到位,无可置疑的实力派。初期邰伟对方木的不屑一顾、中期与林昆卧底的生死博弈、后期的自我放纵,这些风格明显的转变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印象最深的,是邰伟在林昆生日那天到大街上买醉,然后唱郑智化的《你的生日》,歌曲开始时感情的有所收敛到邢局来电时的疯狂宣泄,不得不评上一个“自然、到位”!

在主角之外,尚有大把配角值得说一说。如周军,角色的身上的“痞性”与“义气”彻底地成为了一种气质,在他嘴里说出来“老大的需求再也不是你们的追求了呗”,丝毫不会令人反感,这是一个演到了骨子的角色。如祝老四,胖乎乎的身材、眯缝的小眼睛,再加上他的中分头和轻声轻调的声音,懦弱的性格就成了人物天生带来的东西。如孙普,人前的和蔼可亲、无人教室中的狂妄自负、被揭穿后的人性扭曲,反差之大却拿捏得恰如其分。老实地说,如果把我放到剧中,看到孙普在我面前打那一套“降龙十八掌”,我也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第三部分,台词、道具

故事的背景是真实的年代和虚构的城市,剧中的台词与道具也基本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可见这是用了心的。

人物的台词,最让人诟病的就是太多的煽情。诚然,本剧想表现人物的内心是需要一定的煽情,但是剧中煽情的桥段太多太长了,男主在煽情,女主在煽情,还有一大帮配角也在煽情,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琼瑶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细节没有做到位,比如剧中出现了“法学系二年级研究生”的说法,还有98年方木在借书时说的“都21世纪了”等。

剧中的道具是用了心的,基本没有跳戏的。其中当然也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可是考虑到实际的情况,这点小毛病还是可以原谅的。这样的地方有两个。第一是98年的移动电话,剧中邰伟在98年使用的移动电话应该是剧组能找到的最古老的了,而在实际中,中国移动公司是1998年成立的,那个时候的移动电话就是所谓的“大哥大”,这个应该属于冷知识了,而且剧组也确实表现出了一定的年代感。第二个是网吧,98年的电脑怎么可能是液晶屏,不过考虑到剧组的现实取景,真的要找那么一批老古董出来也确实不容易,可以原谅。

第四部分,剧情

剧情这一部分放到最后来写,是因为要吐槽的地方太多,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来。

建筑工人连环强奸杀人案

剧情中对本案没有作太多描述,用了很短的剧情时间来体现“警察的无能”与“方木的高深”。从一个普通警察的角度来看,本案的案发现场都在建筑工地的天台,这已经足够判断出凶手对“建筑工地”十分熟悉,进而锁定凶手是建筑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这是最基本的。而从剧中凶手的表现来看,也不是一个反侦查意识特别强的人,现场应该会遗留不少的物证,从这两点来说,剧情是有些逻辑不通的。

吸血鬼连环杀人案

本案的侦破也有很多强加的成分。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的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性病症)都是要严格管理的,以剧中马凯的情况来看,放他出院基本是人不可能的事情。还记得旧版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吗?本办法是如何废止的,有兴趣的人可以了解一下。在严打期间的98年,一个住院期间“杀狗饮血”的精神病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得就能出院?

而本案凶手的抓获也充满了“巧合”的戏份,如果马凯绑走小女孩没有被人发现呢?是不是还要再死一个人?与其安排一个小男孩作为目击者,不如安排警察的大力搜查来得更好一些。

吴涵连环杀人案

这个案子是最让曾经的“警务人员”无语的案子。因为只要是一队智商在线、经验丰富的刑警,本案在佟倩死后基本就可以确定嫌疑人了。

我们以一个普通警察的视角来分析整个案件:

周军被杀死在男厕所,死亡时间是晚上的十一点到十二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

第一,任何学生宿舍楼中,厕所的灯都是长亮的。而一般人上厕所,都会习惯性地面对门口,从剧中的案发现场来看,凶手要走到周军背后而不被周军发现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周军应当是看到凶手的。周军是被凶手勒住脖子后开始挣扎的,这说明凶手进入厕所并没有引起周军的警觉,所以凶手必须具有这样的特征:凶手必须是男性,凶手必须是本宿舍楼的学生并且大概率是本层的学生。

第二,凶手十分了解周军“熄灯后上厕所”的习惯,并且知道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男厕所大概率没有其他人,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周军身边的人,对其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十分了解。

以上两点基本排除了校外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并且把凶手的范围锁定在本宿舍楼内。

第三,凶手使用预备的麻绳,说明凶手是预备作案而不是激情作案。

第四,凶手作案干净利落、不留痕迹,说明凶手心理素质比较好,同时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和手段。

第五,从凶手隔着厕所挡板下手的手段,可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下限(身材太矮胳膊太短够不到的)。

第六,吴涵与孙梅只能够互相提供不在场证明,是值得怀疑的地方。

佟倩被人推下楼死亡,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至凌晨一点。分析现场可知:

第一,现场没有博斗痕迹,说明死者与凶手熟识。如果只是普通关系,单身女性在深夜面对他人时总会有一定的戒备心的。

第二,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在宿舍锁门后,这说明凶手能够以正当理由离开宿舍楼或者不在宿舍楼内住宿。

因为两起案件在短时间内发生,大可能是凶手连续作案,假设存在并案的可能性,将上述分析进行综合,吴涵就会进入警方的视线:

吴涵与周军熟识,充分了解周军的生活习惯,所以他进入厕所不会引起周军警惕。同时,吴涵是法学系学生,具有反侦查的意识和手段,他的身高、臂长也满足作案条件,吴涵的不在场证明只能由孙梅提供,吴涵也具有离开宿舍楼而不被同宿舍同学注意的条件。而吴涵向警方提供的“绿色”通道,在前面的分析下更有了一些画蛇添足的味道。

至于贾飞飞、宋博死亡案,剧中并没有透露太多的情况,不再分析。

如果上述内容不能说明情况的话,按照剧中的“逻辑”来看,也有不少失误的地方。

死亡借书卡的出现,绝对是本案的重要突破口,只是方木并没有正确地向警队说明。

第一,死亡借书卡的重要性。藤师大的图书馆藏书一定不少,而作为基地班必考科目的辅导用书也应该不止一本,在这样的情况下,死亡借书卡上的名单与死者名单如此一致就不可能再是巧合了。如果方木方这样向警队解释,我认为警队会接受的。

第二,死亡借书卡的关键性。按照方木最初的逻辑,凶手是“仇视基地班”并且以死亡借书卡为名单而行凶,那么凶手应该是从死亡借书卡上排名第一的尚在学校里的人作为行凶目标。剧中方木也曾经想到“为什么死的都是吴涵之后的人”,既然想到了,为什么没有进一步深追呢?

此外,整个案件中不合理的地方还有一些。比如,周军并不是本地人,然而他被杀之后却被安葬在了当地的陵园里,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再比如,弄一个锋利的断头台的难度远远高于弄一个更容易掉落的假人头,如果我是道具,我会在假人头与底座之间弄一个容易被打破的平衡,只要上面的断头台掉下来打破平衡就行了。

孙普连环杀人案

在本案中,最典型的逻辑错误有四个。

第一个是海洛因注射致死案中,警方居然完全没有将毒品来源作为调查方向!!使用毒品致人死亡,还是用的毒品之王的海洛因,警方怎么可能不把毒品来源作为调查方向?

第二个是将嫌疑人锁定为乔教授等三人。从凶手是模仿著名杀人狂推断出凶手对这些案件十分熟悉这是正确的,但是将嫌疑人锁定为乔教授等人就说不过去了。因为这些凶杀案的资料在藤师大的图书馆都是可以查到的,所以凶手是没有必要对凶杀案熟记于心的,完全可以通过查阅资料来得知其中的细节。这样就会扩大凶手的范围,也会将图书管理员孙普纳入视线。

第三是方木在看到孟凡哲留下的图形时,居然没有想到会是地形图。我在看到孟凡哲留下的图形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画的会不会是藤师大的道路通行图。方木想不到这一点是不应该的。

第四是警方轻易地相信了孙普的栽赃手段。孙普留下的栽赃手段实在是太明显,如果真的是方木做的,方木怎么可能会犯“在凶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纹”“把图书馆钥匙放在自己床铺底下”这样的低级错误?

第五部分,其它

因为我刷剧的时间太晚,已经无法看到完整版,传说中的第24集是无缘得见了。不过关于陈希是否死亡这个问题,我认为98年后的陈希的确是方木的幻觉。

理由主要有:

第一,98年以后,没有人知道方木有陈希这个女朋友;

第二,看到陈希的人,都是在98年以前就认识方木与陈希的人;

第三,陈希留给方木的告别信是用盲文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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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剧中并没有明确表示陈希已经回国;

第五,相比与陈希未死,陈希已死更能说明方木为何沉沦;

第六,98年后陈希未在方木以外的任何人面前出现。

我想,这些应该足够说明陈希已死了。

最后的最后,我想要说的是:

我们在看书、追剧的过程中,思路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故事情节的控制,而当你跳出作者圈定的逻辑,很有可能你就会发现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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