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软件代理销售合法吗(未经批准网上推广股票期权,法院: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程某未经批准在网上推广股票期权,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程某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3月起,他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其中一家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作为代理商帮助其他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股票期权业务,吸引客户在“期权汇”软件平台入金购买个股期权,收取的权利金由其他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返佣给程某等人。

2018年3月至5月间,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合并办公,共同为其他公司推广股票期权业务,并向13人推介股票期权。经查明,投资人入金合计人民币375万余元,购买股票期权合计人民币339万余元,案发前损失合计人民币339余万元,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0万元。

2018年6月警方接到报警,程某归案后,经公安机关多次讯问,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程某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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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海安法院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通讯员 何培妮 花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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