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协议合同(签了合作协议,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面对群众

法官们犹如一座桥梁

连接着亟待帮助的群众

与晦涩深奥的法律

01 合作协议=劳动合同?行不通!

2021年9月6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罗仙永正在准备调解一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案件。前来调解的申请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傅女士和人事经理,而被申请人则是这家公司的前员工何先生。

在此之前,双方当事人已经在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过庭了,但是申请人公司方对于庭审结果不满意,所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

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辩不止,调解员决定进行分开谈话。

这样的调解方式能否奏效?案件最终能调解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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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一场特殊的庭审

吴大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同时也是一名社区法官。前段时间,他在社区巡回法庭开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周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被告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周女士受伤。

由于被告距离比较远,考虑到多重因素,法官决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原告在庭审现场参加庭审,被告采用线上方式参加庭审。

这场特殊的庭审,能顺利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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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小贴士:“乔法官工作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乔法官工作室”是由全国模范法官乔蓓华牵头设立的。乔法官长期奋战在劳动争议审判领域,在专业领域负有盛名。

目前工作室有20家多元化解合作单位,共计164位特邀调解员参与先行调解和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工作室下属的志愿服务团队还有32位青年律师志愿者,60余位二中院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志愿者参与各类诉讼服务、无讼社区建设、基层街镇诉源治理等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两人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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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视频来源:法治天地频道

视频编辑:许慕秋

责任编辑丨邱悦、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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