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们注意了!近日,宁波市就业局发布通告:今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理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4月20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6000元。
申报对象
2015年1月6日以前到工商注册在市辖各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5年1月6日以后到工商注册在市辖各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应在市辖各区内,实际用工企业工商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申报条件
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或招用企业代为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
经办机构地点和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4楼19号窗 | 87451879 |
江东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53号窗 | 87811342 |
江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江北区槐树路88号 | 87667718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镇海工农路1号 | 86290666 |
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北仑长白山路509号3楼 | 86780618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 钱湖南路578号36-38号窗 | 28830077 |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39号窗 | 86820109 |
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 87909644 |
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行政商务区滨海南路111号 | 86768212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莫枝北路369号行政中心2楼 | 88366925 |
符合申报对象的大学生,可登录宁波就业创业网(http//www.nbjy.org.cn)下载相关表格。
来源:市就业局
图片:网络
编辑: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