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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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印象流,个人感觉,如今一些焦点案件的结案速度提高不少。譬如说,今年4月初,对楚挺征(共青团北湖区委原书记)猥亵女企业主的举报才在网上爆出,到了12月初,湖南省宜章县法院就作出了一审判决:强奸罪成立,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3月31日晚,楚挺征邀请杨某到郴州市某酒楼聚餐,用餐途中,将杨某拉至无人的包厢,意图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杨某始终不从并反抗,致楚挺征强奸未得逞。
一审法院认为,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事发之前,组织上已经通知楚挺征到团市委上班,在这个节骨眼上,楚挺征的仕途就此戛然而止。
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楚挺征没有管好下半身,见色起意,跳进了坑里。
如果只看到了这一层,那只能算是普通吃瓜群众了。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吃瓜群众,我们还需要在吃瓜中尽量吸取经验教训,并运用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之中。这是一个吃瓜群众的修养。
在本案里,我注意到,楚挺征跳的不止这一个坑,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多的警示。比如,他在危机公关时就犯了几个逻辑错误,我来试举三例,大家一起琢磨琢磨,疑义相析。
第一个坑:诉诸权威被举报后,4月7日,楚挺征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微信截屏显示,你给杨某某道歉了。
楚挺征: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这段回应一不小心就挖了一个坑。这是我们大多数常犯的一个逻辑错误——诉诸权威,而且,楚挺征犯的是其中层次最低的那种。
什么叫“诉诸权威”,就是在辩论中,以人为据,拉来“大人物”压倒对方,以“权威人士”来肯定一个自己的结论。从逻辑上,这种论证,由于前提和结论没有逻辑关系,所以推论失效。举两个例子:
【1】
(大前提)章**是大明星。
(小前提)章**在电视广告中说,**牌国产奶粉,比进口奶粉更适合中国宝宝。
(结论)所以:**牌国产奶粉更适合中国宝宝。
【2】
小明:陕西安康市是全国扶贫工作做得最好的市。
小强:此言大谬,我认为全国扶贫工作做得最好的市是汉中市。
小明:我爸是博士生导师,他说安康市扶贫工作做得最好,那肯定是对的!
回过头来说楚挺征,他的逻辑是:我是法学硕士,也从事过法律工作,所以,我说我绝不会给她发那种致歉内容留下把柄,那么,我就绝不会给她发那种致歉内容。
其他人至少还诉诸权威,楚先生却是自封权威,也是醉了。
楚挺征确实是武汉理工大学的法学硕士,2010年毕业后也确实曾在检察院工作,但是,法学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的学问,1987年生、在一个法学实力靠后院校毕业的楚挺征,远远谈不上什么权威人士。
法学家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不就是因为与学生的“生活作风”问题,事发落马吗?
司法高干中,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奚晓明、黄松有,不都因为犯罪而被判无期徒刑?
赵秉志号称新中国首位刑法学博士,奚晓明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黄松有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都是最早的一批法学科班出身,然后常年从事法律工作,他们给有司留下了多少证据?凭什么到了如今一个资历尚浅的法学硕士身上,就绝不会“犯蠢”了呢?
即便楚挺征是法学权威人士,也无法回避一个基本的事实:从犯罪率来说,相比普通老百姓,干部群体、法律群体的犯罪率反而更高,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多坏,而是因为他们手握权柄,要经受的人性考验更加频繁。(犯罪率更低的老百姓也不意味着更加高尚,往往是因为他们经受考验的场景要少得多。)
以人为据,诉诸权威,往往会掉入陷阱而不自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辩解,在截图面前是多么无力:
第二个坑:以自我为中心楚挺征在饭局上把人家拉到包间意图强奸,就已经很以自我为中心了,但事实是,即便是事发之后,他仍然如此。
楚挺征的母亲向媒体记者说,案发后,楚挺征曾向家人透露:“已做最坏打算,如果把我开除了,我就到大城市去做律师。”
所谓的以自我为中心,就是做任何判断都是以自己的观念圈子出发,全然不顾还有一个外部约束世界。
根据《律师法》第7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开除公职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也就是说,无论楚挺征是被开除,还是被判刑,他都不可能再去大城市当律师。
一个因如此重大特殊情况而考虑选择新职业的人,竟然不知道先了解一下准入门槛,以为自己想去就可以去,所有人都要配合他。
岂不悲哉?
一审判决后,记者(这个记者真是有点执着哈)和楚挺征的家人取得联系,其家人表示:“这个案件被舆论绑架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这个回应同样是一个逻辑错误,一个话语陷阱。
因为它转移了目标,本来讨论的是事实本身,但它却回避了,然后新设了一个话题“舆论绑架”,然后用这个话题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这种套路在逻辑上叫做“稻草人谬误”。稻草人常常被当做替身靶子,用来练习攻击,又或者在稻田里做假人驱赶鸟雀。稻草人起到“偷换”作用。以猛烈炮火攻击一个假想论点就像拼命进攻稻草人一样,真正的敌人并不会有丝毫受损。
比如,有一个例子常被引用:
小明:“我认为,小孩子不应该往大街上乱跑。”
小强:“把小孩关起来,不让他们呼吸新鲜空气,这种观点真是太蠢了。”
如果公众围绕着楚挺征案中的“舆论绑架”不断讨论(事实上这个话题是无法讨论出结果的),那么,关于楚挺征本人那天在包间里做了什么,就藏起来了。
我不相信楚家有意在引导舆论,因为他只能决定自己怎么说,无法决定媒体是不是有闻必录、全盘报道。所以,我更倾向于认为,这属于日常言行中的思维习惯。
一个不断跳进坑里的人,是很难摆脱危机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很为楚书记担忧。
后台经常有人问:“鹿鸣君,为什么你写了这么多文章,却仍然可以做到让人感觉流畅篇篇10万+呢?有什么秘诀没有?”我想说,这是大家对我的谬赞,确实过誉了(也确实让人很受用,虚荣心得到满足)。不过,呦呦鹿鸣有一个定位是“说人话”,什么叫做说人话呢?说人话,不仅是要站在普通老百姓的立场,更要讲逻辑,重事实。虽然水平还很有限,但我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
“暗夜的长翼底下,伏着一个光亮的晨曦。”(诗人臧克家语)希望呦呦鹿鸣的读者朋友,可以在我写的那些“暗黑世界”里,总结出更多经验教训,并经常指正于我,藉此与朋友们一同向往光明。
20201207呦呦鹿鸣
呦呦鹿鸣:“每天一千字”发起人,倡导“日拱一卒,只为苍生说人话”;曾任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主笔、《网络传播》执行主编、无界新闻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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