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0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厅“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76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6〕89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7〕108号)以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事中事后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厦人社办〔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26日—27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2020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比例与对象

  此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数量的10%,从监管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8家作为2020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对象,同时,按实际需要人数(实际需要2名)的3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6名。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按抽取先后顺序排序,顺序在先者因故无法参加检查的,由顺序在后者依序替补。抽取过程由局机关党委派员现场监督。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执法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检查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开展代理招工情况;

  6.是否存在违规披露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广告),作出虚假承诺的情况;是否存在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是否按规定保存服务台账;

  7.是否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回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

  8.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三、抽查结果

厦门市人事局

  1

  厦门胜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未发现经营活动或业务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告知检查结果

  2

  福建省龙岩市铖心铖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3

  厦门磊旺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4

  厦门仁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5

  哈尔滨欧亚高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项书面报告回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6

  厦门干活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①变更经营地址后,未及时进行书面报告;②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备案回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7

  厦门鑫脉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①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②未按规定建立服务台账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8

  厦门聚贤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①现有工作人员中没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专职工作人员;②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③未按规定建立服务台账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公示时间为7日,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92-5058141。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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