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不C,今天来聊聊什么是政府投资项目。
大家都知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这也是为什么一直说F+EPC行不通,那怎样的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如何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呢。
一、政府投资项目定义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定义如下: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政府投资项目定义如下: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定义如下: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政府投资的范围主要为: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同时,
-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 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从这些定义或者条款中可以看出,政府投资项目投入的领域基本属于非市场化的领域,无法或者很少能够带来预期收入。
政府可以光明正大给钱,但要求也很多,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等等。
所以片区开发项目需要操作成非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也受施工单位不得垫资施工的影响(F+EPC),还可以相对减少一些程序。
二、非政府投资项目是什么
既然政府投资项目是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项目,那么非政府投资项目就是市场可以有效配置资源的项目。
归根结底,在一个“钱”字上面。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出钱,非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出钱,或者是可以进行市场化融资。
能够市场化融资对项目的内容就会有所要求。
一个月前,财政部的一篇答复很火,内容涉及到“ABO”“F+EPC”:
部分地方开始采用“授权-建设-运营”(ABO)、“融资+工程总承包”(F+EPC)等尚无制度规范的模式实施项目,存在一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
分析的文章有很多,就不再赘述了,至少没有一棍子打死说ABO不可行,目前确实存在很多违规违法的片区项目,有的推进很顺利,有的也遇见了一些困难。
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大量融资,能融资成功的也很少,和银行也探讨过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难,他们监管审核都很严。
所以想要做成功的片区开发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2、可以进行市场化融资。
在前期项目包装过程中,可以不断和银行接触,他们会给出很多参考意见,逐渐在试探的过程中找到平衡的点。
也许过不久之后,ABO模式就凉了,但那个时候一定是因为另一个模式兴起了。
我是不C,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就聊到这里了,随时欢迎探讨,如果有想问的,可以私信哦,如果有项目可以共享学习和探讨,就再好不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