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婚姻法只规定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但并没有所谓的办理时间只能是周一到周四的下午!并且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会一次告诉你需要什么手续,每次来都会有新的规定!比如这种周一到周四下午才能办理的!先前看见了一篇关于离婚办的人会故意用各种借口阻挠别人办理离婚手续的头条!上面直言他们有业绩考核,每个月阻止多少对办理离婚手续的人都是有数目的!并且会奖励阻止离婚人数最多的员工!我就想问,这样真的对吗?不管人家是什么理由一概阻止!如果是长期被家暴的女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离婚呢,又比如长期两地分居早没有感情的夫妻呢?再比如,夫妻一方嗜赌成性,那也要阻止吗?想要控制离婚率,为什么不能先从结婚控制?结婚冷静期,能阻止多少头脑发热就领证结婚的人?各种扎堆在特殊节日领证的过不了多久发现性格不合又离婚的?!而且为什么各个地方的民政局可以在超出民法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手续和条件?!
民政局周六周日上班吗,可以领离婚证吗(婚姻法有离婚证只能周一到周四下午办理一说吗)
叶小平
2022-04-27 04: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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