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
根据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知,在安庆步行街持刀致7人死亡、13人受伤的罪犯吴亮因故意杀人罪于2022年2月15日被执行死刑。
根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故意杀人凶手吴亮,男,汉族,1996年5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县,小学文化,失业,户籍安徽省怀宁县。
罪犯吴亮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有复仇和杀害无辜的想法。3月至2021年6月,吴亮在网上买了一把锋利的锋利刀子,去人民路观察了很多次,伺机犯罪。同年6月5日16时26分至16时35分,吴亮在人民路商业步行街、人民路、宜城路等路段用网上购买的一把单刀刺伤20名路人,造成7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受害人花某某(42岁)因脾脏和左肺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受害人江某某(女,36岁)因左腋主动脉不完全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受害人李某某(70岁)因心脏破裂死亡,受害者卢某某(女,58岁)死于左静脉破裂导致的急性大出血,受害者王某某(65岁)死于右胸外侧动脉和旋臂前动脉破裂导致的急性大出血,受害者吴(24岁)因左肺破裂导致急性大出血死亡,受害者邵某某(45岁)因肝破裂导致严重失血和多器官衰竭死亡;五名受害者吴某某(当时20岁)、赵某(当时57岁)、陈某某(当时26岁)、田某某(当时19岁)和章某某(当时49岁)严重受伤(二级);方某(女,当时59岁)、钱某某(当时45岁)、孙某某(当时21岁)和其他三名轻伤受害者(二级);五名受害者陈某某(当时62岁)、方某(当时69岁)、王某庄(当时47岁)、韩某(当时30岁)和方某(当时60岁)受轻伤。16时36分,吴亮在宜城路枞阳门汽车站附近奔跑,被警方逮捕。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第232条和第57条第1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本人没有上诉,法院依法提交了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回顾一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的执行令已核实了罪犯吴亮的尸体,并于2022年2月15日将其带到了刑场。死刑是通过注射执行的。
(总行记者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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