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版权符号怎么写(“冰墩墩”、“雪容融”圈粉无数,法官提醒:使用形象别侵权)

北京冬奥会正在火热举行,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受到大家追捧,周边产品出现一​“墩”难求的现象。海淀法院法官提醒大家,“冰墩墩”和“雪容融”都受著作权保护,如果想使用其形象,必须获得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才行。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已于2019年9月申请注册45个国际分类的“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而“冰墩墩”“雪容融”商标申请量分别达170多条、90多条,除官方申请的商标已完成注册外,其余大部分处于“无效”或“被驳回”状态。可见,不少商家都预见了两个萌物的“商机”。

法官介绍,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冰墩墩”“雪容融”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其形象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著作权则归属于北京冬奥组委。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多种作品类型。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冬奥会的吉祥物就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体现了体育运动的精神,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一束​权利,其中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因此,按照法律规定,除了合理使用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的形象,这种“使用”就包括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传播等等,更不能歪曲、篡改吉祥物的形象。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进一步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网页版权符号

法官举例说,如果一些商家未经许可,按照“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形象制作玩具或纪念品销售,这一行为侵犯了发行权;如果故意恶搞吉祥物的形象,可能侵犯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如果宣传时擅自使用了吉祥物的形象,可能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 蔡文清

流程编辑 邰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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