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健阿胶礼品价格(药食胶闻近日舆情)

东阿阿胶发布公告称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6月12日,东阿阿胶发布公告称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据了解,东阿阿胶于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自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截至终止回购公告发出之日,东阿阿胶总股本为 654,021,537 股,累计回购股份10,044,713股,占总股本的1.54%,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东阿阿胶表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未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东阿阿胶回购股票的目的,多家券商在此前的研报中均指出,“回购有利于维稳公司股价”。而对于目前终止回购的行为,多家媒体表示:东阿阿胶近来业绩持续恶化,回购并未起到“维稳股价”的作用。

山东阿胶行业协会会长调研成员单位并授牌

记者从山东阿胶行业协会获悉,近日,山东阿胶行业协会会长李贵海代表协会对东阿阿胶等6家副会长单位,国九堂山东阿胶等4家理事单位,东阿恒瑞堂阿胶制品等3家会员单位进行调研并授牌。

李贵海一行参观了多家企业原料库、研发中心、生产基地以及检测中心,就阿胶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各方就协会工作的发展与定位、责任与挑战、创新与协作等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就近期阿胶行业形势、尤其是阿胶制品的自律、监管以及如何更好的发挥协会组织引领功能,引导企业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和加快高质量发展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有关食品中阿胶定性定量检测2项地方标准审查会在青岛召开

5月28日,青岛海关技术中心组织召开了两项地方标准“阿胶及含阿胶的制品中动物皮源性成分鉴定方法”和“含阿胶的食品中阿胶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审查会议。这两项地方标准由青岛海关技术中心牵头、联合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旨在通过地方标准的制定,使山东省含阿胶的食品更加规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该标准草案规定了含阿胶的食品中阿胶含量的检测,适用样品基质包括阿胶块、阿胶糕、阿胶粉。分离、获取皮源特征目标肽段,并以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技术进行准确定量分析。

在标准审查过程中,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该标准的研究水平、编制质量,一致认为两项标准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山东省阿胶行业发展,有助于规范产品、强化行业自律,为企业生产、国家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提供依据,对保护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良健阿胶海参膏未标示“阿胶”含量 山东一超市被处罚

礼品价格

6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张市监食稽处字〔2020〕116号)。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淄博合家福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良健阿胶海参膏”等7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被张店区市场局给予没收“良健阿胶海参膏”、“中润鲜冻翅中”等相关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744.47元,处罚款18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9744.47元。

当事人经营的名为“良健阿胶海参膏”的产品,虽然包装标签以图形和文字的形式标示了“阿胶”,以图形的形式标示了“海参”构成了特别强调,但却没有标示“阿胶”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1项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河北衡水一超市宣称阿胶糕为药 涉嫌虚假宣传被查

6月10日-11日,河北衡水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对部分县市区打击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联合辖区局监管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超市、母婴店开展突击检查。

其中,监管人员在桃城区一家超市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阿胶糕作为食品,店内宣传海报描述为“传统中药,滋补养生”,涉嫌存在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行为,另外发现四个涉嫌食品安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调取有关证据,并要求超市限时提供有关材料,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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