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山检察院
微信业务是依托移动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但面对微信业务发布的各类产品信息,网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低价”等诱惑性词语所迷惑,以免上当受骗。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多人通过微信业务低价出售手机被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乔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9年8月13日下午,受害人应先生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微信商家。对方经常在朋友圈发布苹果手机、化妆品等信息。因为有精美的产品照片和详细的产品说明,应老师对此并没有怀疑。由于近期打算购买苹果手机,想到在微信业务购买可能会有优惠,于是联系了对方。
“我可以半价卖给你!”微信商家自称在深圳有实体店,由于大量批发,他能以2500元的低价买到一部苹果手机。为了取得信任,他还发了一张“身份证”照片给应先生。
夏颖先生更加确信。一番讨价还价后,他当场给对方转了2200元。
然而,几天后,应先生再也没有收到他的手机。微信商家多次以海关管理费、物流费为由,试图让其支付。应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
8月22日,犯罪嫌疑人乔某被抓获。经审讯,乔某交代,2019年6月至8月,其以微信业务销售手机为由,从网上下载苹果手机图片,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吸引被害人。后又以海关管理费、快递费为由,骗取三名被害人1万余元。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乔某。
犯罪嫌疑人乔某在没有实际货源的情况下,从未想过真实发货,而是谎称可以将涉案货物低价卖给被害人。收到钱后,他继续以索要报关费、物流费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并向对方提供虚假发货信息。事情快要曝光的时候,他以各种理由拖延,他才能够认定自己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此,检察官提醒微信商家,购物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被“低价”、“超值”之类的字眼所蒙蔽,购物时要提高警惕。
案例|韩梅
编译|金建轩
监督|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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