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闻(记者孙晓媛、王若怡):近日,张庭、林瑞阳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涉案人员多,金额巨大,已进入财务审计阶段。先前张庭这对夫妇的公司曾面临“21亿元纳税”的风险,并在年会上向员工发放了10个月的年终奖金作为红包。微信商户的吸金能力一度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销不再是简单的小黑屋洗脑形式。它的业务比过去更加多样化。微信商家、代理商和特许经营的出现使得传销的形式更加隐蔽。很多人经常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传销。
传销的“快速致富法”主要是收取人头费,而不是商品本身
周清杰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新商业经济学研究所常务副院长CNTV记者在采访中用了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
他说,传销的本质类似于经济黑社会。表面上看,它似乎以推销“好产品”为借口进行商品交易。事实上,它构建了一个等级体系,通过看似合法的外衣,层层超重。新会员支付费用,老会员分享利润。主要收入是人头费。级别越高,级别越高,成员越多,收入越高。这也是传销中最具吸引力的“快速致富法”。
如果没有实体商品的营销,公众很容易判断它与传销有关。但如果真的有货呢?如何判断和识别?
周清杰教授表示,在传销中,商品并不重要。这种商品实际上只是一种信托,只是普通商品交易的外衣,仅此而已。至于这种商品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是否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我不确定。
一些专家还认为,在实践中,将低价值商品作为传销过程中的标的物更为常见。
“根据商品市场规律,销售的目的是扩大市场,加快商品流通。根据市场判断标准,通过微信或直销购买的商品价格应低于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商品价格,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否则,互联网技术或代理机制无法解决市场流通效率问题。那么,为什么通过传销购买的商品价格昂贵?因为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实际上有许多不必要的费用,这些费用被转化为中间人的利润或利益。”周清杰说。
代理和特许经营本质上不同于传销。如果你想“一夜暴富”,你很容易落入陷阱
近年来,国家大力打击传销,但一些企业的商业模式仍处于违法犯罪的边缘。
通常,代理商也有等级制度,特许经营人也必须支付特许经营费。当人们的观念不清楚时,很容易被误导。在微商、代理商、特许经营的幌子下,一些品牌以传销的方式销售,查处的案例也不少。那么,这三者之间的实质性区别是什么?
周清杰教授表示,该机构有实际交易。多层次建设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拓展更大的市场,服务更多的消费者。它从正常商品交易和商品交易最本质的目的出发。它和传销最大的区别在于没有入场费,它不是为了吸引人,最后出售的东西也不会是牟利。
特许经营商通常从品牌那里得到一些真正的服务。如果是线下加盟店,可能包括门店设计和服务技术指导。如果是在线的,可能包括网站设计、商品展示材料等。
此外,在特许经营的形式下,特许经营店通常会享受价格折扣和更稳定、更大的购买量时的折扣。在传销中,实际上没有实质性的商业服务。
自1998年以来《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国从一开始就对非法传销活动进行了20多年的打击。在此期间,针对传销的各种打击行动从未停止过,但为什么仍一再被禁止?
周清杰教授认为,如果你不熟悉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则,如果你仍然有一夜暴富的幻想,你很容易落入传销的陷阱。例如,P2P在前几年,包括地下银行等高利贷,如果你有常识并比较银行存款利率,你应该知道,年收入超过8%必须打上问号。
“如果你想在一年内成为百万富翁,在两年内成为亿万富翁,按照传销的说法,复合增长率有多高?如果我们有一些基本的市场知识,我们不应该错误地进入传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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