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的到来,许多单位将发行月饼和购物卡。无论是对员工还是客户,行政和财务人员总是受到税务问题的困扰。
没有,一位来自个人所得税管家微信群的朋友问:
这家公司给顾客送月饼。我们如何帮助客户缴纳所得税?
您想将送礼客户的所有信息记录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吗?
公司向客户发送月饼时,需要区分客户是企业还是个人:
(1)公司向客户(企业)发送月饼
公司向顾客(企业)发送月饼。例如,供应商向经常购买月饼的客户发送价值300元的两盒月饼,以维持客户关系。属于企业招待费,企业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2)公司向客户发送月饼(该客户是个人)
该公司向供应商等个人发送月饼,并分别向个人买家赠送2盒月饼。这需要从“意外收入”中扣除。税率是20%。实际上,送礼方还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并扣除对方的税款。这是不可操作的。管家建议尽可能将月饼送到企业名称,企业完成礼品登记。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2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3条。
很多朋友问问题,公司购买的几盒月饼放置在公司的小吃区,员工可以在工作时间食用。单位不也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害怕得吃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它属于集体福利,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时提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和原则,给予个人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目前,个人所得税原则上不针对集体、不可分割和非现金福利征收。
因此,公司购买的月饼属于上述集体、不可分割、非现金福利(即使分配给每个人的金额相同,也适用),员工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领取和食用,因此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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