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新闻据广东省纪委介绍,最近,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已经成立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总书记潘墀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
经调查,潘墀丧失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抗拒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晋升、转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产的;执法违法,滥权铤而走险,徇私舞弊,违规帮助他人减刑;;从事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自身权力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在工程承包、办案、转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潘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涉嫌受贿犯罪的,十八大后不收敛或停止的组织纪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原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并报省委批准后,决定按照规定开除潘墀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产和孳息一并移送。
潘墀简历
潘墀,男,1960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云浮人,中央党校他拥有大学学位,1977年9月开始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2月任命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7年1月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9年7月任命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09年8月,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
2010年1月,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0年3月,他将不再担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0年1月,免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职务
2020年11月退休
(广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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