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全球矿业发展报告区域篇3
东南亚和南亚矿业研究所
2020年11月15日,历经8年谈判,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将进一步促进本地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融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矿业作为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将分享到RCEP带来的矿业投资和矿产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红利,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全球性竞争。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区域经济复苏的迫切需求,东盟积极变革矿业结构,加速适应RCEP新形势,制定《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AMCAP-ⅢPhase2),加大矿业行业投资吸引力度,促进东盟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RCEP签署的重大意义
(一)RCEP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菲律宾和越南)和其他五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涵盖地区经济规模约25.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体量29.3%;区域内贸易额达10.4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27.4%;辐射人口约22.6亿人,约占世界人口30%。
(二)RCEP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市场准入承诺,是一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
区域内货物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将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市场开放承诺,规则领域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RCEP还充分考虑了成员间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差异,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以帮助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充分共享RCEP成果。
(三)RCEP的签署标志着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正快速发展
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已有的多对自贸伙伴关系,新增了中日、日韩两对重要国家间的自贸关系。RCEP自贸区的建成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将显著优化区域内整体营商环境,大幅降低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RCEP还将通过加大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逐步弥合成员间发展水平差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四)RCEP将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
RCEP成员之间经济结构高度互补,域内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齐全。RCEP使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将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二、RCEP对东盟矿业发展的影响
(一)东盟矿业发展现状
1.东盟地区镍、锡、钾盐、铝土、稀土等矿产资源全球优势凸显东盟地区镍、锡、钨、钾盐、铝土、金等矿产储量全球占比超过20%。印度尼西亚镍储量居全球第1位,锡储量全球第2位,金储量全球第6位;越南稀土储量全球第2位。
印度尼西亚镍、锡、煤产量分别为全球第1、2、3位;菲律宾镍产量排全球第2位;缅甸锡产量全球排名第3位,近年来成为是全球第2大稀土出口国。
3.东盟地区成为镍、锡、稀土、煤等矿产出口中心
2020年,东盟国家出口镍矿石3748万吨,占全球出口总量的93.8%,主要出口国为菲律宾;出口镍铁296万吨,占全球出口总量的80.6%,主要出口国为印度尼西亚;出口锡矿及锡产品10万吨,占全球出口总量的35.7%,主要出口国为印度尼西亚、缅甸和马来西亚;出口稀土约6万吨,占全球出口总量的19.8%,主要出口国为缅甸和马来西亚。
4.矿产勘查呈分异态势,找矿新发现聚焦于金、锡、铜等矿种
东盟国家勘探投入整体走低,自2012年的8.7亿美元下滑至2020年的1.6亿美元,但缅甸勘查投入持续上升。印度尼西亚勘查投入最多。从勘查主体看,大型公司东南亚勘查投入占比逐渐上升。从勘查阶段看,矿山勘探阶段勘查投入占比逐渐提高,草根勘查投入占比下降明显。从勘查矿种看,勘查投入逐步聚焦于金、铜等抗风险矿种以及镍等战略性
新兴矿产。近年来新发现超大型铜金矿、锡矿、铝土矿各1处,中小型金、铁、镍矿4处。
5.大型矿业公司拥有东盟地区优质矿产资源,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是矿业公司投资的热点国家
东盟地区的世界级金属矿山均由大型矿业公司勘探、开发,各矿种前十大矿业公司拥有区域85%的煤、90%的铜、95%的镍、70%的金等矿产。欧美等国矿业公司超过80家,主要投资铁、镍、铜、金等矿产;东盟本土矿业公司超过160家,主要投资煤、镍、金、锡、铝土等矿产;中国矿业公司超过60家,主要投资镍、铝土、钾盐、铜、金等矿产。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运营的矿业公司超过200家,是矿业公司投资的热点国家
6.主要资源国加快矿业政策调整,强化矿业权益
老挝、印度尼西亚、缅甸均于近年来颁布实施了新矿业法,完善了矿业管理政策,改善矿业投资环境,鼓励矿业投资开发。印度尼西亚禁止原矿出口,延伸矿业产业链,强化本土矿业权益。马来西亚正计划重新放开锡矿开采,使其恢复到几十年前的黄金时代。柬埔寨励提升矿业在本国经济中的地位,加快推进国内金矿和石油开采。
(二)RCEP为东盟矿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1.在矿业投资方面,RCEP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包括采矿业领域在内的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RCEP“第十章投资”涉及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便利化与由化等四个方面,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投资待遇、禁止业绩要求、转移、损失的补偿、征收等各条款,为跨国投资便利化提供了政策性依据。RCEP的签订将进一步扩大东盟地区矿产资源、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上的优势,吸引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企业在东盟各国进行矿业开发投资,促进东盟矿业的发展。
在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更多的矿业开发投资将有效促地质矿产勘查程度,有助于其掌握本国矿产资源,实现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对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矿业较为成熟的国家,将吸引中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矿业产能、先进技术的转移,扩展矿业产业链,易形成矿业产业聚集效应,实现矿业产值的增加。2.在矿产品贸易方面,RCEP通过区域性关税减免以及零关税,促进了自由贸易,进一步扩大东盟国家矿产品出口
RCEP中明确规定,15个成员国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降低了RECP成员国间进口货物的税收成本,使各国企业在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下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使更多的国家在通过贸易的交流获得福祉的增进。
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是矿产品出口大国,且主要出口国为中国、日本、韩国等RCEP成员国。据Resourcetrade,东盟国家出口中国的有色金属产量占出口总量的91%、稀土占出口总量的68%;出口到韩国的黄金占出口总量的80%;出口到中、日、韩3国的煤占出口总量的45%。若矿产品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中、日、韩等国从东盟国家进口矿产品的成本将显著降低,从而进一步扩大从东盟国家进口矿产品的数量;自贸区内的矿产资源贸易将变得更加频繁,矿产资源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3.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自贸区内原产矿产品范围得到扩大,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RCEP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
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例如,根据此前成员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中矿产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将可能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享受RCEP优惠关税。这将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矿业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矿业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最终矿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仅有助于扩大RCEP成员之间的矿业贸易,还将极大地促进区域矿业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
4.在竞争方面,RCEP自贸区内矿业贸易和矿业投资竞争将更加公正
RCEP竞争政策章节对竞争立法、竞争执法合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作出了详实规定,对执法规范化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明确、有约束力的要求。同时,RCEP还兼顾了成员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为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进行国内立法和完善监管体系提供了过渡期。RCEP竞争政策章明确了各方须共同遵循的竞争立法和执法原则,有利于促进各方透明、公平和公正执法,同时规定了多种竞争执法合作形式,有利于各方加强竞争政策领域的交流合作。这些规定对各方合作制止损害双边矿业贸易和矿业投资的垄断行为、营造良好的矿业贸易投资环境、促进矿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5.在产业链融合方面,RCEP自贸区内矿业将形成良好的产业链闭环,促进区域矿业供应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和发展
RCEP自贸区内矿业将形成良好的产业链闭环,中日韩有先进的矿业开发技术,东盟国家有充足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等,叠加区位优势、低物流成本,以及为相对欠发达成员设立了过度保障机制,未来RCEP成员间生产联系进一步增强,促进区域矿业供应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并嵌入全球矿业产业链中。
(三)RCEP为东盟矿业发展带来的挑战
1.东盟本土矿业企业将面临激烈的竞争
RCEP推动了自贸区内矿业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将促进大量外矿业企业进入东盟进行矿业投资。同时,RCEP章程将有效消除东盟各国对本国矿业企业相关的保护性政策,例如限制外资企业控股开发本国矿产、限制矿业企业利润转移、高额的矿业税收等政策。大型外资矿业企业掌握大量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在与东盟本土矿业企业竞争中处于一定优势,必然导致东盟各国本土小型矿业公司或私人矿业公司的整合和优化。东盟各国本土矿业企业将被迫提高生产技术,加强与改善管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等,获得发展。
2.东盟矿业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东盟各国矿业政策强调矿业产业本土化。东盟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了相应的矿业政策保护本土企业权益,但随着RCEP推进,这些“本土化”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优质的外商企业投资,例如,菲律宾矿业法对外资在矿业企业股权占比严格限制,并且规定只有菲律宾公民或菲律宾企业(菲律宾公民股份至少占60%,并由其拥有和掌管30年)可以享受财政优惠。印度尼西亚禁止镍矿原矿出口,且矿业法规定由外资控股的矿权持证企业在生产经营阶段应逐步将51%股权出售给印度尼西亚政府、国有企业、地区所有制企业或国家民营企业。二是东盟地区交通运输、工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促进东盟矿业发展,吸引矿业投资。东盟各国在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展不平衡,制约了矿业的发展,例如,老挝、柬埔寨等大量铝土矿开发受交通运输影响直接制约了东盟铝行业发展。疫情以来,东盟成员国加快了对基础设施的投资,2015-2030年估计每年将在1100亿-1840亿美元之间,集中于运输、电力等领域,一旦中老铁路、泛亚铁路等开通,老挝“电力富国”获得发展,实现了RCEP各成员国之间“设施联通”,将大大缩减矿产品的开发成本,提升全球竞争力。
三、东盟制定矿业发展规划积极应对新形势
自2005年始,东盟成员国开始联合制定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AMCAP),旨在为东盟经济发展贡献矿业力量。2021年,东盟制定了《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AMCAP-ⅢPhase2),推进区域矿业贸易和投资以及矿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RCEP签署为东盟矿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适应区域矿业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
(一)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内涵
1.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共分为三个时期
三个时期即AMCAP-I(2006-2010)、AMCAP-II(2011-2015)、AMCAP-III(2016-2025),其中AMCAP-III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2020年(AMCAP-IIIPhase1),第二阶段为2021-2025年(AMCAP-IIIPhase2)。
2.AMCAP-II较AMCAP-I内容更加具体、更加注重落实
AMCAP-I、AMCAP-II两个时期的总体方向一致,包含“促进、加强矿产贸易和投资,促进矿业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东盟矿产部门的机构和人才能力建设”三个领域。AMCAP-II较AMCAP-I相比,一是对三个领域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具体实施内容,二是增加了各项具体实施内容的详细行动方针。
3.AMCAP-III内容较I、II阶段增加了“东盟矿产信息和数据库”领域
“建设东盟数据库信息系统(AMDIS)”纳入了计划的重点。这意味着从AMCAP-III开始,东盟矿业发展逐步朝着矿业数据化、信息化趋势发展。而在原有的三个领域,则更加侧重从较为具体的活动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演变,AMCAP-III行动计划眼光更高远、视野更广阔,对于矿业发展注入新的认识和理解。
4.AMCAP-IIIPhase2较Phase1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
两个阶段的行动计划最大的区别在于四个方面,一是更加地体现开放合作的理念,促进东盟成为全球矿业投资目的地。二是矿业开发从可持续发展演进到致力于高标准的矿业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并举。三是产业结构从绿地勘探向到矿业全产业链、价值链扩展。四是人才培养更加注重矿业治理、绿色能源、低碳资源等领域综合能力。
(二)《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旨在加强区域矿业贸易和投资,促进区域矿产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为东盟经济繁荣和环境美好贡献矿业力量
1.在矿产贸易和投资(TIM)计划领域,促进东盟成为矿产投资目的地
《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促进对矿产价值链各个阶段的国内外公司的投资,在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参与度以及提供东盟矿产开的高质量信息方面采取持续改进战略。主要条款包括:(11)发布一致的矿产开发政策声明和目标,明确矿产行业当前和未来对经济、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欢迎投资,并致力于高标准的矿产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范围内的矿产开发;(22)确定投资的障碍和可持续矿产开发的障碍,并评估为克服障碍而采取的办法的优先性、透明性和一致性;(33)合作解决投资和贸易的障碍,采取符合全球矿产投资领先实践方法的贸易政策和法规,以促进稳定和有吸引力的环境;(44)在全球范围内与矿业协会和矿产公司合作,提供关于整个东盟和东盟成员国内矿产前景和投资环境的全面、一致和随时可用的信息;(55)促进国内外公司在矿产价值链各个阶段的投资,从绿地勘探开始,扩展到开发下游矿产价值链;(66)鼓励对矿产加工的投资,促进下游矿产开发的增值,形成区域矿产价值链,扩大开发新的矿产产品市场,利用对新的、传统的商品和制成品的需求变化来应对矿产密集的未来;(77)制定一系列举措,以持续改进政策,并提供东盟地质和政策前景方面的信息;(88)建立平台,交流信息,定期举办论坛,让东盟境内矿产资源领域的商业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并与对话伙伴和先进采矿国家进行交流,以促进投资、采取先进方法和建设治理能力。
2.在可持续矿产开发(SMD)计划领域,制定标准支持发展更全面的SMD框架和东盟矿业愿景,设计和采用非财政激励措施
可持续矿产开发(SMD)计划领域包括:与对话伙伴和相关国际组织合作,适应来自其他地区、国家和行业的现有领先实践的SMD框架,以达到东盟和成员国的要求。加强对东盟成员国SMD政策和实践的理解与支持,包括与整个矿产价值链上领先实践投资者的密切联系。与东盟成员国、地方政府、矿产投资者、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建立对话,并建立对可持续矿产开发政策、目标、原则和实践的支持。为东盟国家创造机会,分享制定激励措施以鼓励采用SMD的实践经验,并在区域层面合作以加强这些国家的措施。提高两年一度的东盟矿产奖的知名度,将其作为一项区域性措施,以表彰SMD的最佳实践成果,发布文件以提高认识,探索“采取其他非财务激励措施以培养企业公民责任意识”的机会。
3.在矿产能力建设(CBM)计划领域,更加注重矿业治理、绿色能源、低碳资源等领域人才培养
矿产能力建设计划是东盟国家推进矿业发展的长期战略,一是在实施东盟区域能力建设的长期战略框架方面,获得高端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以维持“矿业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并开发合适的知识管理平台。二是就矿产价值链和SMD的关键技术方面(包括先进技术和实践),加强合作伙伴和相关国际组织参与的网络、协作和知识交流,注重矿业治理、开发技术、管理应用、绿色技术、低碳技术以及信息化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培养和国际化交流。三是在管理和监督AMCAP的有效实施方面,加强与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的接触,拓宽资金和技术资源来源。
4.在东盟矿产数据库和信息系统(AMDIS)计划领域,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确保有效的信息和系统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
加强东盟矿产数据库和信息系统(AMDIS)的软硬件基础设建设和优化,确保有效的信息和系统管理。提高AMDIS的内容和质量,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矿产行业特定的数据,促进矿产开发投资(包括东盟地区的勘探和外国直接投资)。
四、展望
(一)RCEP有望推动东盟经济快速复苏
RCEP将成为东盟经济复苏的主要因素之一,增加了东盟在国际直接投资、价值链和国际生产等方面的吸引力,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东盟及世界最大市场的机会。在东盟内部、东盟与非东盟RCEP成员之间的投资、生产和企业内部交易,将为加强互联互通创造机会。RCEP也将进一步降低贸易壁垒,改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振东盟经济增长的信心和动能,加快东盟经济增长和快速复苏。
(二)RCEP促进区域矿业一体化发展,带动东盟矿业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
RCEP实现了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促进区域矿业投资;通过区域性关税减免以及零关税,促进矿业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扩大东盟国家的矿产品出口;扩大矿产品原产地范围,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明确协定各方须共同遵循的竞争立法和执法原则,使得区域内矿业贸易和矿业投资竞争将更加公正;促进区域矿业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促进东盟矿业发展迈入新台阶。
(三)《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为东盟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2021-2025》(AMCAP-ⅢPase2)为东盟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顶层设计,体现了更加开放合作的理念,在矿产贸易和投资计划领域,促进东盟成为矿产投资目的地,制定标准支持发展更全面的可持续矿产开发框架和东盟矿业愿景,推动矿业数据化、信息化发展,为国际矿业投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将有力支撑东盟矿业可持续发展。
(四)中-东盟矿业合作是推动东盟矿业发展主要动力
中国是全球资源供应大国也是资源消费大国,与东盟国家在矿业领域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缅甸等主要资源国签署了地学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成立了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在地质矿产调查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为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营造了良好环境。中国优秀的矿业企业也在东盟国家进行矿业投资,中国已成为东盟国家矿业贸易的主要出口国。在RCEP理念下,中国将会与东盟建立更加紧密、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矿业行业发展生态,推动东盟矿业可持续发展,致力为东盟的经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执笔人:刘书生,杨永飞,梁慧敏,徐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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