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三十二卦:雷风恒
日月常明之课
四时不没之象
恒,乃论夫妻之道,终身不变者,前「咸卦」为少女少男之感,今「恒卦」乃长男长女之往,男尊在上,女卑在下,此夫妇居室之道,男动于外,女顺于内,此人伦之常,此恒久之道。
人间道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恒为长久之道,人能恒之于善,此道可恒,君子之道。小人之道,乃恒于恶,已失可恒之道,故恒之道能常久,乃因所恒为正,恒不正,招凶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恒久之道,在于上刚下柔,夫刚妇柔,雷震风兴,风中有雷,互相交应,助长其势,天地之间能恒久不已,乃因能知顺动而已。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恒之道,可以令亨通,且无灾,但须注意所恒为正,吉也,所恒不正,则反招辱。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人如能恒持可恒之道,则合于天地之理,必可长久。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万物之动,必有始终,今动而能恒,其间变化必多,能知随时变易其外,神在内不变,此得易之神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日月得天之道,能久照不已,四季往来生成万物,也因得天,故长久不已,圣人用恒之道,行之不已,能化成天下,成其美俗。观天地之恒常,得天下常久之理,此圣人之道所以能久也。常人孰能知。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人才君子观恒之象,以恒久之德性,持立于中道,永不易其立足之道。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六以柔暗之人初进,只知守常却不度势而为,但求上之眷顾,又坚守此向,致凶之道也。因其心志在求上眷顾,必不能安居其位,故凶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但求上之眷顾,不知度势而行,安居其位,失恒之道于始也。
九二:悔亡。
恒能居其正位,常道也。今阳居阴位,处非其位,虽中正之才,不知轻重之势,造成有悔。人能知所轻重,易之义即此。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人能知恒久于中道,知所轻重,必可长久。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得位乃可久,但于须持久时不知持之以恒,朝令夕改,人无所适从,反招羞辱矣。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不知恒之道的人,终至无处容身也。
九四:田无禽。
田獵又无获禽,徒劳无功也,九四阴位而阳居之,处非其所,恒又何益?人之动必有道,持之以恒则有功,不得道,即久亦无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处不适位,虽久何益,猶徒獵而无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柔居刚位,又得九二之阳刚助应,此即居中又有应乎中正,恒此以久,吉之道。妇人之道以顺从为恒,此顺从于妇人则吉,丈夫为阳刚,如以顺从之道持恒反致凶也。更何况人君之道,君道切不以柔顺为恒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夫凶也。
柔而顺从于妇人则吉,乃从一而终也,君王之义,从妇人之顺从,招凶。
上六:振恒,凶。
此恒之极位,乃振恒,即守之不常也,居上而动无节宜,再以此为恒,凶至也。故吾人动之必以正理,不逾矩,动如失正,又不及復,反持恒下去,果致凶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居上之道,躁动不安,必无所成,此言持恒,知恒,用恒之重要性,人不知此,即令再大之劳亦无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