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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益阳碧桂园美岸三高层 C区总承包工程位于益阳市碧桂园内,共 2栋住宅,
包含 1栋 30层住宅和 1栋 31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4.55万平米。2、安全管理控制目标2.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1)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3‰以下。(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2.2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得重大投诉控制目标杜绝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及上访事件;
3、安全管理组织架构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
3.1.1安全领导小组架构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技术总工
组 员: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
3.2 安全管理制度3.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2.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施工的项目安全生
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制度,并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保证其有效运行;
4按照国家和总公司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专(兼)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并在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
5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6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8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
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定期组织项目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立即停工,并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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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组织施工;
10项目上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1项目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情况;
3、协助项目经理,认真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
作。
5、组织并参与每天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6、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7、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3.2.1.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
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参加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各项验收工作;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经公司(局区域性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并做好培训和交底工作;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初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经公司(局区域性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1.4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日
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
和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制度,并进行考核;3、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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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参加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5、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编制事故隐患
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专
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6、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及持证上岗情况,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签字工作;
7、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8、负责项目安全基础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向公司填
报项目上职工伤亡事故月报和做好各类事故登记工作;
9、项目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本项目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紧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
处理。
2.1.5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
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班组长和操作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
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规、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的各种电气、设备、脚手架及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状况是否符
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接受安全监督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
改;
5、对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应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并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
6、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3.2.1.6项目材料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的施工架料的质量管理,
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3、按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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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所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完整的全套资料收集存档,并在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投入使用;
5、负责组织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检查、维护、保养、修理、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
员签字;
6、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保管和发放。7、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现场安全防护
设施供应单位为合格供应商,配合项目安全员做好对供应商的管理并收集供应商
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8、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对不合格产品和达到报废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更换。并配合设
备管理员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9、搞好特殊工种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10、配合总工、安全部门及政府部门(必要时)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
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3.2.1.7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加安全检查,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提出收正
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黑暗行监督.2、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
报告项目经理,同时告知安全员.3、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3.2.1.8临电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安全规章
制度。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自带和租赁)的进场验收和日常安全管理.3、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机械设备的技能培训,
检查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操作.4、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巡查,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
敏.5、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6、监督指导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7、负责机械设备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
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8、发生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
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3.2.1.9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核定安全生产投入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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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
3、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4、在进行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按规定扣除分包单位由于违规、违章的
罚款款项。
5、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6、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7、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8、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9、收集建筑市场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0、编制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性会议,并准备有关资料。11、负责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的编制填报。12、参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协调、仲裁、诉讼。
3.2.1.10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做好新入场工人和换岗及歇业后重新上岗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工作,
并做好教育内容登记和接受教育人员的签字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班组工人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并
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保证本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5、认真向本班组全部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内容登记和接受
交底人员的签字工作;
6、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7、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项目安全员、施工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3.2.1.1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本队生产安全
第一责任人,不违章指挥.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定安全合同,严格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
负责办理作业人员暂住证、健康证等事宜。
3、负责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和进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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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保持本队人员相对稳定,事先做好农忙季节人员安排,并向项目部申报。执行新进人员进场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各班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执行情况进行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负责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发生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保护好现场,组织伤员抢救和善后工作,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组织落实。
3.2.1.12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责任制1、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
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
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
2、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3、模架体系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2)后浇带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严禁支撑在外架上。4)步距严禁超过 1.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小于
或等于 500mm。4、外架系统1)外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2)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
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中间层不超过 10米且不超过三层必须全封闭。3)悬挑架的悬挑梁必须采用不小于 16号的国标工字钢,斜拉钢丝绳直径不
小于 14,每次悬挑高度不超过 20米。5、临电系统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 150mA,动作时间 0.2s;开关箱漏
电动作电流 15mA或 30mA,动作时间 0.1s。2)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包括电渣压力焊机)。6、高危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1)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总工程师必须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
批。
2)租赁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安装、顶升、拆除施工人员必须人证合一。7、钢筋工程1)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特殊情况下特殊制作的垫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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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筋连接必须按特殊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8、混凝土工程(责任人:史长江、余相懿)1)施工缝凿毛处理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并清理干净后才能进入下道
工序。
2)楼板混凝土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进行辅助振捣;竖向构件拆模后至少要有 7天的有效养护时间。
3)必须现场取样制做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和送检。4)混凝土缺陷必须有专门的、有效的修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精心实施。
3.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2.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等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规范我项目部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安
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
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3.2.2.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项目全体施工人员。
3.2.2.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
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项目经理每年应学
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知识,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0学时。
2、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员每年应学习安
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知识,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学时。3、工人的三级教育即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
许进入操作岗位。在实行"三级教育"时,只要符合"三新"条件都必须进行教育培训。"三新"的条件是:①新入厂的从业人员;②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③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情况。
4、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
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
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大,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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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经过国家有
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5、岗前教育用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工艺和新岗位
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
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
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
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
任务紧急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7、新工人入场应进行三级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有实质内容的安全合同。变换工种、转场都应进
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教育内容统一,严格考试,记录清楚。使他们能够了解
本企业、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范。
8、宣传教育1、项目部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2活动安排:
活动种类 时间 活动内容或形式
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
10分钟之内
由施工员、班组长组织召开,对作业面安全方面存在的问
题进行描述,对作业面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
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蹦紧安全这根
弦,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咨询、安全检查、张贴标语、标志
安全竞赛活动 不定期组织 安全知识有奖竞赛等
3.2.2.4项目例会制度1、项目部由生产经理每周五晚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周来的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安排本周的安全文明施工布署及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点、难点和危险点;对周检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月底例会统一进行通报并
形成责任制考核成绩,奖罚兑现;
2、每个月月底召开项目管理人员会议,总结自己本月事项完成情况,并对下个月的目标与计划进行安排,最后由项目经理进行本月总结。
3.2.3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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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安全检查制度目的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
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
利用安全检查可以进一步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
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深入的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
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的促进安
全生产工作;可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安
全工作采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隐患状态。
3.2.3.2安全检查内容和依据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是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
查整改措施等,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的安全意
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3.2.3.3安全检查的方式1、项目部每月底由生产经理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分包、
劳务对施工现场进行月检。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中建五局《安全检查评分表》,并作好检查记录; 定期检查参加人员:安全总
监、技术员、安全员、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施工员;
2、日常性检查:由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安全活动日记》。对施工现
场用电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填写《电工日巡查维修记录》(电工)。
3、专业性检查:由相关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对各施工工种使用的机械、设施、机具、临时用电和消防器材管理等进行单项专业安全检查。
4、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冬雨季):在五一、十一等放假前和冬雨期结合施工特点和施工工程,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区
域进行安全检查。
3.2.3.4 检查整改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由各安全部开具《隐患整
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指令整改责任人(分包、班组)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进行整改。整改责任人在整改后填写《隐患整改反馈表》上报检查部门进行复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机具、临时用电、消防管理等安全问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4、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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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班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记录,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2.3.5整改分类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应立即整改。
企业主管安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
物力、财力,加快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立即通知检查部门复查,复查合格后方
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的问题:凡是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
要求如上。
3、口头上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逐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4、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导致伤亡事故的,除追究行政责任人,对事故责任部门及有关人员给予
经济处罚,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开据《奖惩凭证》。
3.2.4安全专项方案管理3.2.4.1针对下表所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需单独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及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
明。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 米或虽未超3 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
环境复杂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 米的基坑(槽)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 米及以上;施工总
荷载10KN/m2 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
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
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
在10KN 及以上;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起
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脚手架工程
搭设附着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自制卸料平台、
移动操作平台;
其他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
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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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3.2.4.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
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风险分析、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
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8、施工图及节点图
3.2.4.3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项目技术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
案(参阅建设部建质[2009]87 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企业技术管理部门)
企业技术、安全、质
量等管理部门
企业总工程师
(或总工授权)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参阅建设部建质
[2009]87 号)
项目总工(或企业技
术管理部门)
企业技术、安全、质
量等管理部门审核
并聘请有关专家进
行论证
企业总工程师
(或总工授权)
3.2.5分包安全管理制度3.2.5.1分包管理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我项目总分包的施工管理,促进总分包施工项目管理系统化、科学
化和规范化,确认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高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
理水平,保证我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3.2.5.2分包管理制度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2.5.3 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生产协议实施分包的施工项目,应签订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协议条款中
12
不得有"发生一切事故由分包方自理,总包方概不负责"的内容。分包队伍应服从地方政府和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严禁违规层层转包,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的现象。用工应符合《劳动法》规定,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合同签订后,严格
监控。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分包队伍应当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50人以上的须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人的设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应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应取
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管理制度○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A、分包施工队伍各级应按总包单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在承发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
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安全生
产管理目标应层层分解;
B、分包施工队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新工人进
场安全教育制度、班组质量安全自检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资
料制度等),服从项目部有关部门监督,按时落实整改。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分包施工项目的资金必须进入总包单位的帐户,并向总包单位交纳 2%的安
全保证金(以合同额计算),总包单位必须对项目上的安全、质量、进度、技术、
资料和资金使用进行有效控制,且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负责,确保保障安全
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金的有效实
施。
○3、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A、分包项目应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呈报总包单位施工项目主管部门
审定,施工过程应认真按方案进行施工。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
员对分包队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B、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包括修改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C、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分包队伍应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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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理。
D、分包队伍应组织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检查制度A、分包施工队伍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口定期、不定期进
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重点检查综合治理的落实,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卡持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等;
B、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
全隐患。
C、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应形成文字记录。○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分包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职工及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
育培训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对实施的情
况予以详细记录。
○6、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分包项目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奖励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
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和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等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处罚因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事故或损失,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有关责任
人员。
○7、环境与职业危害防治分包队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建五局《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根据本项
目业务特点及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
并按中建五局《环境检查评分标准》和《职业健康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8、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A、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①分包队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
进行登记建档,并对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②分包队伍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并
对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B、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①分包队伍应按照国家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管理
规定》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②分包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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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分包队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
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
场、毁灭有关证据。
○9、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A、分包队伍应按要求配备齐全符合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B、临边洞口防护应符合规范要求。○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A.分包队伍租用或自行购置及使用原有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生产
(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应编制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方案,装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和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安装后经自检和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
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B.分包队伍使用过程必须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使用、检测、维修保养、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并应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C.分包施工项目应积极选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不得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D.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包括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电锯、电刨、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搅拌机等)
施工现场应采用 TN—S系统,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现场照明应设置专用回路,所有用电线路架设及施工机具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3.2.6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危险因素告知制度3.2.6.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批1)工程开工前,分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部门、项目部相关施工技术
人员应当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交底,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
图设计文件交底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指导施工作业。
2)除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下列工作内容,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一)深基坑围护及深度超过 2米的土方开挖工程;(二)基坑内支撑;
(三)模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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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五)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六)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七)装配式结构及大型构件吊装;
(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九)可能影响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施工工序;
(十)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的。
3)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一)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编
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一般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企业技术
负责人批准。
(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应当组织专家审查。专家审查
可实行企业内部专家审查,也可邀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人要逐一签字负责。
企业技术负责人最终承担技术责任。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根据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企业、项目部实行技术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
专项施工方案要突出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技术措
施。措施要明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明确规定落实技术措施的责
任人。
5)施工作业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质量(安全)员应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作业完成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质量(安全)员
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并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
2、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工人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及其岗位的安全操
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
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
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公
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分公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
实施。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加强监理监督。
3)项目部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由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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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司一级的详细交底;再由项目管理人员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项目一级
的安全交底;最后由班组长向班组进行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施工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操作班组及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操作要求、安全质量要求和保证工程安全
质量的主要措施。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并作为施工
资料存档备查。
5)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交底制度,对新进场、转换新工种的工人进行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6)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由分公司组织定期检查,以保证安全技术交底的实现,对不按本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经检查发现一律停止未交
底的工种或工序的施工,在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继续施工。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分公司技术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并根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作相应的改变。
2)分公司技术部门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对于每
项措施,应该确定期限和负责人。分公司领导及项目经理应该对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与生产、
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4)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情况,由分公司组织定期检查,以保证计划的实现。
4、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范围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
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
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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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13)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15)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
及电影片。
16)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措施。1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3.2.6.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1、施工现场公示危险源辨识一览表2、编制危险源管理方案。3、定期进行危险源监控。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监控。
3.2.7设备管理制度3.2.7.1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1、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负责;项目机械设
备作业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负责。
2、落实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负责组织设备进出场,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认真做好验收交接及安装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建立现场机械设备台帐(台账
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设备编号、生产厂家、设备来源(出租
单位)、安装时间、安装单位及资质、入湘备案、安装方案及审批情况、检测备
案时间等内容)。
3、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并监督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每月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及时组织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消除机械设备安全隐患。对日常
巡查所发现的机械故障、隐患等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到位。
5、做好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原始记录,及时收集整理机械设备有关安全技术资料,并建档管理。
6、责项目大型机械设备的报备、检验及备案工作,参与处理机械设备事故。3.2.7.2.机械设备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3.2.7.3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后,应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重点控制设备的技术状况、安全机械防护、安全用电防护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3.2.7.4对固定地点安装的设备应挂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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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用电必须符合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控制:1)外电安全防护; 2)用电保护系统;应执行三相五线制;3)用电系统应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4)动力末级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设备接零保护及防雷接地可靠。3.2.7.6分包队伍自带和外部租用的机械设备应纳入总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使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2.7.7使用过程中机械作业人员应按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防腐、紧固)进行日常保养,严禁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行,及时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交接班记录。
3.2.7.8按设备的修理规程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设备每月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每次修理完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建档保存。
3.2.7.9机械设备从施工现场退场应办理设备的退场交接手续,并应组织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经检查和鉴定,对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根据设
备的技术状况采取不同级别的修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2.7.10在用的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定人(班组)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2.7.11对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应区别情况分别对设备、部件进行露天或室内存放,并做好设备的防腐、防尘、防火和防盗等工作,保证设
备处于完好状态。
3.2.8材料、设备、工序验收制度3.2.8.1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2.8.2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设施和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3.2.8.3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具体验收工作,企业相关部门参与验收。
3.2.8.4验收范围包括:(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
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
(3)各类临边、孔洞、防砸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其它机械设备;(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7)防水、防毒作业的材料;(8)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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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验收时应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3.2.8.6安全验收程序:安全验收种类 项目验收 企业验收
一般防护设施,各类临边、
孔洞、防砸棚、安全网等
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
包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中小型机械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管理
人员、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悬挑脚
手架、满堂脚手架、吊篮、
卸料平台、基坑等
现场生产经理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项
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及搭设班组
参加验收。
技术部门、安全管
理部门派人参加
(或委托授权)
临时用电工程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技术部
门、安全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
安全部门派人参
加(或委托授权)
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
备、施工电梯
安拆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
师、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参加验收。
安全部门派人参
加(或委托授权)
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消防人
员参加验收安全部门抽检
3.2.8.7各类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3.2.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2.9.1范围
本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违章处罚做了规定,仅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期
间。是本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奖罚的重要依据。
3.2.9.2编制依据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切实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大量实践证明,不安全因素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
成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表现在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两方面。由此可见,人是
造成不安全因素的主要原因。为了减少安全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强
化对人的经济处罚是必要的。
本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制定的。
3.2.9.3处罚标准1.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禁止吸烟,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20元。2.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
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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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者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随地大便者每人每次 500元。
4.施工现场除仓库管理员外建筑物内严禁住人,违反者每人罚款 200元,并将其物品清出建筑物。
5.施工现场严禁监守自盗,破坏原材料及设备配件等行为,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轻者将除等价赔偿外再处 800元罚款并清除出本项目,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所有工友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者每人罚款 500元,并清除出本项目,由此引起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用电热器具,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电线老化、旧配电箱被相关检查提出二次后必须更换,若未及时更换每次罚
款 1000元。严禁撬总包配电箱锁,撬锁者每次罚款 500-000元,找不到撬锁者,该电箱所有使用班组、分包均罚款 500-1000元。
8.施工现场严禁随意丢弃材料、大材小用或违规使用材料,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50元。
9.各作业班组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材料堆放整齐,现场工完料清。违反者或乱堆乱倒垃圾者每次罚款 100元。
10.作业人员严禁攀爬防护栏杆和外架,违反者处以 200元/次罚款。1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我项目部管理,严禁侮辱、谩骂、殴打
管理人员。违者清退出场,并处罚该班组 1000-10000元。12.动火作业及电、气焊作业,没有办动火证、无人监护、无消防用具的罚
款 200元。13.施工现场同一班组(分包)同一安全问题被总包、监理、业主书面警告
二次者对该班组(分包)罚款 500-1000元。14.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被安全员提出一、二次未改,仍被第三次提出者罚款
300-1500元。15.若因分包(班组)问题造成第三方检查不合格,项目部将处以每次 1000
元罚款。
16.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特殊作业者罚款 200元。17.分包(班组)不配合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平安卡办理。
项目部将对分包(班组)处罚 10000元。18.不按时出席项目部例会的班组罚款每次 200元。19.严禁拆除破坏一切临边洞口防护,严禁私自拆除脚手架的任何杆件,违
者处罚 200元/次。20.班组和个人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奖励 1000--2000元。21.班组和个人对损坏成品、损坏消防或防护设施以及盗窃进行检举揭发者
奖励 500--1000 元,对破坏、盗窃行为者处以 1000--10000 元罚款,同时赔偿破
21
坏、盗窃物品;并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机关。
22.班组和个人对现场突发事件及时有力地进行救护者,奖励 200--500元。23.现场施工安全被总包、监理、业主一致提出表扬者,奖励 200--500元。5.9.4实施处罚规定的管理1、本项目安全员可依据此规定对违章分包(班组)进行处罚和奖励。2、项目部安全员发现违章行为有进行纠正和处罚的权利。3、违章罚款必须由被罚班组或分包单位必须交纳现金,本项目安全部负责
收缴违章罚款。项目收到的罚款作为安全专用基金。
4、因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罚款由项目部出。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项目部可以对负有责任的分包队伍(班组)和个人进行罚
款。
3.2.10防火消防安全制度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
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
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
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
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应急预案4.1事故报告程序:4.2.1.事故是指重伤(含)以上因工死亡事故、机械事故、损坏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或建筑物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4.2.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用电话向本项目经理熊日升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总监张振翔报告。由公司负责人于 1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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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4.2.3.发生事故后,项目安全部门配合公司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4.2.4.项目安全部负责填报本项目《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公司安全部门。4.3 事故调查4.3.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配合公司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如下材料:
(1) 本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 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5)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试卷或教育卡(伤者或死者);(6) 项目开工证,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 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身份证);(8) 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9) 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
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10) 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相关照片及影像材料;(11) 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4.3.2 事故调查期间,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3.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公司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分析。
4.4 事故处理4.4.1.事故发生后,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4.4.2. 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4.4.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组织项目内部事故分析通报会,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的处理意见。
4.4.4 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同时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组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
赔付的申报工作。
4.4.5 事故结案后,项目部应配合公司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