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新股的方式包括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增发(IPO及配股除权)

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即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公司第一次将其普通股向公众出售。

发行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在说配股之前,要先了解股权再融资,即SEO(Seasond Equity Offering),是指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以后,再次发行股票以进行股权融资的行为。

股权再融资包括向原股东配股和增发新股融资。

增发新股

配股是指向原普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为筹集权益资本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包括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增发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增发(即定向增发)。配股和公开增发属于公开发行。

配股条件: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已认购的股东。

配股除权参考价=配股前股票市值+配股价格*配股数量/配股前股数+配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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