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最高检捍卫知识产权出新招 加大对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凝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力度。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力度。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表示,鉴于商业秘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意见》将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单独作为一条予以强调:“《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合理界定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透露,目前,最高检正会同最高法联合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将进一步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及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的法律适用标准。他同时强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多措并举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宋建立说:“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市场主体,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要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释法说理,促使侵权方认罪悔罪、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弥补权利人损失。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督促企业开展合规整改。”

此次制定的《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检察机关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民事检察精准履职,对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加大监督力度。此外,对于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意见》也明确,要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介绍说:“要依托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保护。重点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统筹保护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的公益保护。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意见》,检察机关还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尤其是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条约的磋商和谈判,加强防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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