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跟踪、围堵、拉条幅…… 非法讨要债务,不仅不被法律支持,然而触犯了刑法的“红线”!9月30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马某娜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马某娜等人为获取利益,通过民间放贷的形式对外发放“贷款”,收取高额利息,作为其组织的收入来源。其间,马某娜、马某玲、张某、王某等人安排一些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对未能及时还清本息的多名被害人及家属、亲友实施多种违法行为,以达到强行索要债务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马某娜为首,马某玲等三人为主要成员,李某红等8人为积极参加人员的非法讨要债务的犯罪集团,采用拉横幅、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跟踪、围堵、殴打、妨碍被害人公司正常经营等方式非法讨要债务,给被害人及其家人、亲友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娜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该集团首要分子马某娜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该集团其他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以下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杜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