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和江西省新生儿入户实现跨省通办啦,努力实现就地办,一地办。
对象:
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者母为户主,随父或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办理模式:
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公安机关依靠闽赣两省协同服务借口完成办理,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新生儿父或者母可向新生儿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异地入户,提交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原件,签署告知书,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初核,然后通过系统告知办理地公安机关
审核反馈:公安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并反馈结果
申请人确认:申请地公安机关接受到反馈后会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
落户办理:办理地公安机关接受到申请人的确认会办理并电话告知申请人
整个大概流程就是这样了哈,大家要牢记,如遇不明事项请致电居住地派出所,不要听说呦!